关于房产转让的办理手续
发布时间:2019-08-06 05:20:15
关于房产转让的办理手续
1、转让方须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出让方为公民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出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3)产为整栋房屋或非法开发经营企业建设私人承建住宅,应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属行政划拔土地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4)让房屋为全民所有制国有资产,应提交当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房屋转让证明书;
(5)房屋买卖契约;
(6)改房转让应提交房改办公室出具的上市交易申请书。
2、受让方须提交资料
(1)受让方为公民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单位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转让协议书
3、买卖房屋申请表
4、赠与的房屋,提交经公证的房屋赠与书和房屋所有权证;
5、互换的房屋提交互换双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双方签订的房屋互换协议书;
6、,提交相应生效的文书证件资料(如判决书、裁定书、协助执行书、拍卖成交书、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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