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防陷绝招

发布时间:2019-08-27 15:02:15


  商品房买卖防陷绝招

  商品房相对其他商品的最大特征就是期房销售,也正是因为产品不是现成的,导致可设陷阱的空间很大,让人防不胜防。购房者要顺利买到放心房,就需要有孙悟空的火眼金睛、猪八戒的灵敏嗅觉、唐僧的通天灵性,还要有一套防陷绝招。

  第一大陷阱就是“只准结婚,不准离婚,将爱情进行到底”。落不落订,主动权在你置业者的手中,落了订,你就不得不订预售契约,订了预售契约,你就不能不交购房款。反正从落订那天起,你就娶定了那套房子——哪怕它一而再再而三推迟“婚期”,哪怕它“花容月貌”变“残花败柳”。所以购房者一定要特别珍惜落订的权利。对付这一陷阱的绝招就是“咬定青山不放松”,所谓“青山”又分为“小青山”(《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大青山”(现楼),怎样才可以放松呢?现楼容易理解,为什么见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也可以放松呢?按现行规定,发展商要想拿到预售许可证,必须先把房子做到一定程度,再和银行签定协议,从而使其售房资金受到控制,只有这样才能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第二大陷阱就是“天上掉下一个林妹妹”。比如“购房送全屋豪华装修”、“送全屋高级家具”“购房返租”等。不过千万不要高兴过早,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更不用说秀色可餐,兼得“美人”归。有时只是画饼充饥,望梅止渴。如“购房返租”,它建立在一系列假设的基础上——如果房子能租得出去,如果租金很高……只要一个环节出现问题,这个天上掉下的“林妹妹”就会摔得支离破碎。这令人不由想起网络作家痞子蔡《第一次亲密接触》里的经典名句:如果我有一千万,我就能买一栋房子,我有一千万吗?没有。如果我有翅膀,我就能飞……不知发展商是否向痞子蔡学了一手?不过对置业者来说,不管发展商是学了一手还是学了二手,都不是主要问题,问题关键在于如何对付防范这一“美人计”。置业者要“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眼不馋,心不贪。明白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分钱一分货,该是自己的要尽力争取,只要抱着这种心态,“美人计”难有市场。

  第三大陷阱就是“连哄带骗、挟天子以令诸侯”。“天子”是指“补充协议”(发展商与购房者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的副产品),这个“天子”是发展商单方面拟就,只对发展商一方有利。许多置业者不知其所以然,贸然就签了,待“东窗事发”才喊爹喊娘,大呼上当。应招妙方是反客为主,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既然发展商要你一心一意“将爱情进行到底”,那你就“只要合法妻子,不要非法二奶”。只认准格式契约(国家主管机关制定),非格式契约不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