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纠纷维权四对策
发布时间:2019-08-29 04:58:15
同物业公司发生矛盾时,业主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从近一两年的业主拒交物业费不 断败诉案来看,,在法律上显然是得不到支持了。那么,,还有其它方式吗?
没电梯司机费用照收
对策:向技监局举报
家住某高档小区的李小姐称,她所在的小区前年有两名电梯服务员,去年物管公司辞去了电梯服务员,由业主自己开电梯,但物业费并没有少交,而且 还让业主交纳保洁费和保安费。
解答:电梯费是指电梯日常运行维护费,包括电梯司机操控费,电梯司机须持有上岗证。因此,该小区物业的做法违反电梯安全操作规程,业主可向技 术监督局举报,或联合起来要求物业安排电梯司机。
至于物业费是否包括电梯费及工人工资,根据规定,普通住宅和高档住宅的物业服务收费都有基准价,不管分几部分,物业收费都不应超过最高基准 价。
公共设施没兑现
对策:付诸法律
某小区的方先生反映,当初购房时,开发商承诺的网球场、篮球场等不仅没有兑现。交楼后,物业管理公司还于去年底突然提出地下停车位增收逾 500元租赁费,并称是开发商委托收取的。社区的全体业主们认为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这样做太不合理,选择了拒缴物业费。
解答:从物业管理法律来看,业主应按照合同给付物管费。如果物业公司服务存在瑕疵,业主在提供相关证据后可拒绝缴纳部分物业费。在房屋买卖的 关系中,房屋质量和社区规划的问题是前期施工建筑等引起的,开发商应有义务支付相应的赔偿,业主如遭到拒绝可诉诸法律。
物业费用单方涨价
对策:拒交物业费
丁女士是某大型楼盘的住户,买房时,购房合同规定物业费为0.4元/平方米。但当她收楼签署物业合时却发现,物业费用从入住的第二年开始就要 收0.8元/平方米。该盘相关人士表示,0.8元/平方米是实际物业费用,第一年的0.4元/平方米是给业主的优惠;若业主不签物业合同,则不允许收房。
解答:在小区没有成立之前,开发商代为管理签署物业费用。在办理房屋收房时,物业方应尊重业主与开发商原来签署的购房合同上的约定,不能单方 面对物业费进行变更。否则,业主有权要求其出示物价管理部门的文件,如没有或拒绝出示的,业主可拒绝交纳超出部分的费用。
不公开物管费明细
对策:成立业委会
家住巴城某大型社区的吴先生投诉称,自己所在的小区物业服务非常不到位,每个月还要交100多元的物管费,物管公司也从不公开费用的出处。多个业主向物业公司理论,但最终都是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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