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9-08-09 07:30:15
目前,我部正在对全国道路货运企业进行经营资质等级评定,营业执照上有道路运输经营项目,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以致影响了企业经营资质等级评定和道路运输业务的发展。为解决这一问题,我部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20日止,,其道路货运净资产在6000万元以上,并拟以该企业名义申报道路货运企业经营资质等级的,可直接向我部公路司申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货运净资产在6000 万元以下的企业,营业执照有道路运输经营项目,未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可到企业注册地交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向我部申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影印件;
三、企业自有运输车辆的证明材料 (行驶证复印件);
四、企业从事道路运输活动的办公、营业场所、停车场地等证明材料;
五、企业有关道路运输方面的规章制度;
六、企业近三年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情况。
我部将于12月下旬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道路运输开业条件的企业,将予以批准,并授权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发给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不予批准,并建议有关部门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范围。
特此通告
二 oo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来源:《中国交通报》
一、书面申请;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影印件;
三、企业自有运输车辆的证明材料 (行驶证复印件);
四、企业从事道路运输活动的办公、营业场所、停车场地等证明材料;
五、企业有关道路运输方面的规章制度;
六、企业近三年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情况。
我部将于12月下旬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道路运输开业条件的企业,将予以批准,并授权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发给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不予批准,并建议有关部门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范围。
特此通告
二 oo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来源:《中国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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