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裁定书(准许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用)

发布时间:2021-03-07 03:42:15


  刑事裁定书

  ( ) 刑初字第 号

  自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自诉人______以被告人______犯______罪,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本院提起控诉。本院受理后,。

  本院认为,……(简写是否准许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理由)。依照……(写明裁定的法律依据)的规定,裁定如下:

  ……〔写明裁定内容。分两种情况:

  第一,准许自诉人申请撤诉的,表述为:

  “准许自诉人______撤诉。”

  第二,按撤诉处理的,表述为:

  “对自诉人的控诉按撤诉处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接到裁定书的第二日起五日内,。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___份。

  审判员: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