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敬琏为国资改革支招
发布时间:2019-08-11 05:56:15
本报北京电(记者 于扬)吴敬琏日前代表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国有企业改革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专题组提出重要建议:“授权”某些企业代行出资人职责的国资管理方式应尽快退出历史舞台。
吴敬琏指出,“授权”某些企业或企业集团代行出资人职责,是在国有企业公司化改制初期、产权关系不清晰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权宜性的国有资产管理方式,有不小的副作用。因此,,这种国有资产管理方式应当尽快退出历史舞台。他建议,,应将其作为企业进行公司化改制,使之能够在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上做强做大;如果继续保持它们“授权投资机构”的地位,也不再是企业,,。
吴敬琏认为,“授权投资机构”可以自己主持所属国有企业的重组和改制,也可以在中外资产管理公司的托管下进行。原来的“授权投资机构”和它们下属的“子公司”实现公司化改制以后,可以成为进行生产运作的运营性公司,也可以成为专司资本运营的控股公司。不论属于哪一种情况,都要改成一个,“放飞”一个,。
吴敬琏指出,。同时,他也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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