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集团大股东再次将股权质押给信托公司

发布时间:2020-07-26 05:18:15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安公司")曾于2009年9月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流通股8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33%)质押给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详情参见本公司于2009年9月12日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日前收到富安公司的通知,获悉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上述股份的解除质押手续。同时,富安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4,29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4%)分两笔质押给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其中一笔为11,430,000股,质押期限为六个月;另一笔为22,860,000股,质押期限为两年。
  截至2011年5月31日,富安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92,343,87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47%;本次合计质押了34,29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4%。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