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公告(第1号)
发布时间:2019-08-26 15:09:15
发布部门: 吉林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发布文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撤销吉林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国投)的决定,吉林国投于2001年3月1日撤销,并于2001年3月1日由吉林省政府成立清算组,依法进行清算。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原吉林国投的对外债务,由清算组负责登记;原吉林国投的一切债权,由清算组负责依法追索。
二、清算期间,原吉林国投下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业公司在清算组的管理下照常经营,吉林国投的个人债务,由清算组组织兑付。
三、原吉林国投的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的登记期间为:自2001年3月1日起至2001年6月1日止。逾期不登记者,视为自动放弃债权。有关具体事项如下:1、登记地点:原吉林国投总部
地址:长春市同志街72--2号
电话:(0431)5653582
传真:(0431)5648994
2、原吉林国投的债权人凭债权原始材料副本(或复印件及传真件)、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证明文件领取《债权登记申报表》,如实填写并签名盖章后,交回登记处。
3、清算组确认债权人的债权后,通知债权人持债权原始材料正本及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到登记处领取《债权登记确认书》。
四、有关债务偿付办法及偿付时间,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吉林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2001年3月1日
发布文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撤销吉林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国投)的决定,吉林国投于2001年3月1日撤销,并于2001年3月1日由吉林省政府成立清算组,依法进行清算。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原吉林国投的对外债务,由清算组负责登记;原吉林国投的一切债权,由清算组负责依法追索。
二、清算期间,原吉林国投下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业公司在清算组的管理下照常经营,吉林国投的个人债务,由清算组组织兑付。
三、原吉林国投的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的登记期间为:自2001年3月1日起至2001年6月1日止。逾期不登记者,视为自动放弃债权。有关具体事项如下:1、登记地点:原吉林国投总部
地址:长春市同志街72--2号
电话:(0431)5653582
传真:(0431)5648994
2、原吉林国投的债权人凭债权原始材料副本(或复印件及传真件)、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证明文件领取《债权登记申报表》,如实填写并签名盖章后,交回登记处。
3、清算组确认债权人的债权后,通知债权人持债权原始材料正本及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到登记处领取《债权登记确认书》。
四、有关债务偿付办法及偿付时间,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吉林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200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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