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华药业股东1,215万股股权质押上海信托

发布时间:2021-04-22 03:04: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0年5月17日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李威通知,李威已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共计(大写)壹仟贰佰壹拾伍万股,(小写)1,215万股,全部质押给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用于"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权受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并于2010年5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该项股权质押期限自2010年5月14日起24个月。

  目前,李威总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215万股(全部为流通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75%。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5月17日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于 2010 ,会议审议通过了《换届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贾兴雷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贾兴雷先生简历见附件。

  贾兴雷先生与经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0年5月17日

  附件:贾兴雷先生简历

  贾兴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9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江苏省常州化工学校。1989年8月至今任徐州第三制药厂研究所实验员、二车间技术员、二车间副主任、主任,1998年至2000年度徐州市劳动模范。2007年4月起,任本公司监事。

  贾兴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29.86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0.65%),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有不适宜担任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