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信托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12 13:17:15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安信信托 编号:临2011-026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曾于2011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5月16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上午9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3点至15点。
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肇嘉浜路777号东安路8号青松城大酒店3楼黄山厅。
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重大提案
(1)关于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9)关于签署《定向发行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1年4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为会议的召集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9、关于签署《定向发行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5月12日。截至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在上述日期登记在册的所有A股股东均有权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3、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1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2、登记地点:上海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维一软件)
3、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五、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1。
六、相关说明
1、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其他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联系地点:上海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维一软件)
联系电话:021-52383317 邮政编码:200050
传 真:021-52383305 联系人:唐伊宁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 1: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的申报价格
1
关于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元
2
关于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元
3
关于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元
4
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元
5
关于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5元
6
关于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的议案
6元
7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元
8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8元
9
关于签署《定向发行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
9元
10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
99元
2、表决议案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表决议案数量
说明
738816
安信投票
9
A股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安信信托”A股的投资者对该公司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816
买入
1元
1股
如某投资者对该公司的议案投了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816
买入
1元
2股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弃权处理。
附件2: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安信信 编号:临2011-027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5年1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编号为“临2005-029”《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事项公告》,公告了本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及辽宁省轮船总公司之间的诉讼事项。2007年2月7日、2007年8月18日、2010年5月14日公司发布了编号为“临2007-011”、 “临2007-045”、 “临2010-011”《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10)辽审二民再字第22号: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9(一)项之规定,本案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判决,判决如下:
维持本院(2007)辽民二终字第76号民事判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007年8月18日公司发布了编号为“临2007-045”《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公告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辽民二终字第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二审案件受理费89,809.50元,由上诉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负担;2、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曾于2011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5月16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上午9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3点至15点。
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肇嘉浜路777号东安路8号青松城大酒店3楼黄山厅。
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重大提案
(1)关于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9)关于签署《定向发行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1年4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为会议的召集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9、关于签署《定向发行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5月12日。截至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在上述日期登记在册的所有A股股东均有权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3、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1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2、登记地点:上海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维一软件)
3、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五、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1。
六、相关说明
1、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其他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联系地点:上海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维一软件)
联系电话:021-52383317 邮政编码:200050
传 真:021-52383305 联系人:唐伊宁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 1: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的申报价格
1
关于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元
2
关于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元
3
关于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元
4
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元
5
关于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5元
6
关于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的议案
6元
7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元
8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8元
9
关于签署《定向发行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
9元
10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
99元
2、表决议案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表决议案数量
说明
738816
安信投票
9
A股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安信信托”A股的投资者对该公司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816
买入
1元
1股
如某投资者对该公司的议案投了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816
买入
1元
2股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弃权处理。
附件2: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安信信 编号:临2011-027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5年1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编号为“临2005-029”《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事项公告》,公告了本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及辽宁省轮船总公司之间的诉讼事项。2007年2月7日、2007年8月18日、2010年5月14日公司发布了编号为“临2007-011”、 “临2007-045”、 “临2010-011”《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10)辽审二民再字第22号: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9(一)项之规定,本案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判决,判决如下:
维持本院(2007)辽民二终字第76号民事判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007年8月18日公司发布了编号为“临2007-045”《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公告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辽民二终字第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二审案件受理费89,809.50元,由上诉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负担;2、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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