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上海机场高速污水管道(BT)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认购说明书

发布时间:2019-08-06 13:31:15


安泰•上海机场高速污水管道(BT)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认购说明书

受托人: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

信托概要
1.投资要点
 信托名称:安泰•上海机场高速污水管道(BT)项目
 规 模:8000万-10000万;
 期 限:4年(四年等额返还信托计划本金和收益,实际期限为2.5年);
 推 介 期:2007年11月22日至2007年12月21日;
 预期收益:8.5%-9.5%,且随贷款基准利率等额上调,不下调;
 分配方式:等额分配信托资金本金,年度分配信托计划收益;
 信托计划资金运用方式:股权投资+债权投资
2.认购
 投资者通过向安信信托认购,获得受益权;
 每位投资者认购的最低限额为30万元,可以1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 信托计划发售规模不低于8000万元,否则本信托不生效。
3.资金要求
 加入本信托计划的资金应当是人民币。单笔资金金额最低为人民币 30 万元,并可按人民币 1 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 单一投资者加入信托计划金额在30万—60万元(不包括60万)之间,预期年收益率为8.5%;
 单一投资者加入信托计划金额在60万—100万元(不包括100万)之间,预期年收益率为9%;
 单一投资者加入信托计划金额在100万元以上,预期年收益率为9.5%。
4.持有与退出
 受益人可转让信托受益权,但不可分拆转让。
 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受益人同委托人应持信托合同和信托受益权转让申请书与受让人共同到受托人营业场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未到受托人营业场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受托人。
 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应当将本信托项下委托人与受益人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让给受让人,并应按转让金额的千分之一向受托人交纳转让登记手续费。
 受益人为机构的,其所持有的信托受益权不得向自然人转让。
5.信托当事人
 委托人、受益人
- 本信托委托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初始受益人为委托人,且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为惟一受益人。
 受托人: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安信信托作为受托人,主要职责在于接受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财产并进行尽职管理。
- 安信信托是我国第一批股份制金融机构,注册地在上海。公司成立于1987年, 1994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是我国目前仅有的两家上市信托公司之一。截至2007年9月底,公司存续信托业务32个, 受托资产规模97.6亿元。其中安国不动产投资信托产品3个,受托规模8.4亿元;安泰资产支持信托产品15个,受托规模82.58亿元;安桥管理服务信托及其他产品14个,受托规模6.62亿元。
 信托投资本金及收益支付载体:上海南汇城乡建设开发投资总公司
- 上海南汇城乡建设开发投资总公司为本信托计划项下支付信托计划投资本金及收益的载体,资金来源为南汇区政府回购南汇BT工程项目时支付的财政性回购价款,该回购价款已经列入南汇区财政建设统筹计划内。
- 上海南汇城乡建设开发投资总公司成立于1994年,是经南汇区人民政府授权,由南汇区国资经营公司出资,从事南汇城乡建设资金筹措、使用、管理的专业投资控股公司。至2006年12月,公司注册资本6.4亿,总资产近57亿。
- 南汇项目具有深厚的政府背景,项目内容属于环保类社会公益性基础设施工程,投资风险低,收益稳定。
6.项目概况
受托人以信托计划资金投资上海机场高速污水管道(BT)项目,项目工程范围:指上海机场高速污水管道建设-转让工程。西起南六公路,东至远东大道段机场高速公路排水管道。BT项目工程具体范围:机场高速南侧,西起南六公路,东至远东大道。工程内容包括:机场高速污水总管总长7650米,敷设顶管DN1200-2000共7650米,沿途设置顶管工作井21座,顶管接收井20座,透气井7座,压力检查井4座,压力倒虹井16座。浜塘处理、沿途设置泵站1座。经南汇区政府批复的工程评审投资概算为14980.13万元。
7.信托计划技术安排
,不下调。
 信托计划资金本金按4年等额向信托计划受益人返还,在信托计划成立满2年时,委托人累计收回本金已达50%,实际投资期限为2.5年(以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尽可能减少了长期持有信托计划所导致的流动性不足问题。
认购须知
1. 必备证件
 投资者为自然人的,需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若授权他人办理,代理人除需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外,还需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 投资者为机构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2. 预约
 购买本信托产品前,投资者需持上述证件到安信信托进行预约登记,填写《认购意向书》,或通过安信信托的网站、客服电话、传真的方式咨询办理预约登记。受托人将根据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并通知其缴款及签约。
 本信托产品于2007年11月15日开始预约,2007年11月22日至2007年12月21日为推介期。
3. 缴款
 被通知缴款的投资者凭《认购意向书》的预约证明,在推介期内将认购资金划入本信托的专用账户。
 投资者也可持上海的银联储蓄卡(非信用卡)到安信信托理财服务中心通过POS机直接缴款,或以现金本票的方式交付信托资金。
4. 签约
 投资者携带必备证件在受托人处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茅毅博、崔立莉
电 话:021-63411258,021-63410777-3211、3212、3202
传 真:021-63410535;
网 址:www.anxintrust.com
地 址:上海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一楼
邮 编:200001
,广东路、云南中路、北海路、广西北路交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