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贷款型理财产品也可能收益缩水

发布时间:2019-11-26 14:15:15


本周曾谈到,银行发行的信托贷款型产品是有风险的。最近到期的一批产品中恰好有一款“闪了腰”,问题并不大,但算是个风险提示。
据普益财富不完全统计,上周到期的信托贷款型产品中,有1款产品未能实现预期收益。这款产品由福州市商业银行发行,实际收益率为5.17%,比预期的6.24%少1.07个百分点。根据公告,央行降息导致理财产品的收益率“水落船低”。去年央行四次下调贷款基准利率,理财产品所依托的贷款利率也随之下调。
这款产品是在2008年9月发行的,总期限421天,当时的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是4.14%,2年期是4.68%。虽然最终收益率不如预期,但总算跑赢了银行存款,只是少赚了一些,并未伤及本金。
近年来,信托贷款型产品到期不能按时还本的情况十分罕见。但是,“罕见”不等于不会发生。2003年,金新信托通过银行发售一款1年期信托产品,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乳品行业,事先约定的年收益率为6.5%。但资金事实上被信托公司挪用且发生损失,导致到期无法兑付本息。
目前,在信托贷款型产品的募集说明书上,银行都会提示风险,但使用的语言比较专业,普通投资者不大容易看懂。在所有风险中,最严重的风险是贷款项目出了问题,导致到期不能还本付息。到目前为止,这种情况很少出现。
最常见的风险是产品提前终止,导致出现“再投资风险”,投资者比预期赚得少。借款企业如果手头有了富余资金,或者找到其他成本更低的融资渠道,于是选择提前偿付信托贷款本金和利息,导致理财产品无法继续下去,投资者只能提前收回本金并按实际理财天数计算收益。这种情况可能造成的坏处是,投资者原本买的是投资为1年的高收益产品,结果刚过了半年就被提前终止了,只能获得半年的收益。此时市场可能已经变化,投资者拿着现金可能找不到与半年前同等收益的产品。(如希望分享投资理财观点,请发E-mail至chenbao518@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