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信托避开管控疯长 银监会酝酿提高风险系数
发布时间:2019-12-07 07:30:15
【《财经》综合报道】据21世纪经济报道,12月1日,,银监会正密切关注票据信托业务的超常增长,酝酿调高该业务的风险资本系数,增加该项业务对信托公司净资本的耗用,以避免该业务规模失控对信贷额度管控带来冲击。
多位业内资深人士估计,票据信托存量规模目前在2000亿-3000亿元左右。其交易结构大致为,信托公司发行信托计划(单一或集合)购买银行承兑汇票的收益权,到期由一家银行向票据承兑行托收,再兑付投资者。,但多家信托公司高层表示,随着票据贴现利率的走低,票据信托规模已经自然萎缩。
票据信托疯长
一位资深信托经理表示,受制于信贷规模管控,银行有卖出已贴现票据的需求,而票据贴现利率的走高,也能支撑信托产品投资者需要的回报,票据信托遂应运而生。
今年下半年以来,市场资金面紧张,多家银行收缩票据贴现规模,导致票据贴现利率达到8%以上,在南方一些地区甚至超过10%。
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是,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信托公司不具备票据贴现资格,信托公司无法在票据转让时进行背书。解决的方案是,绕开票据贴现的提法,利用“收益权”的概念,改为信托计划投资银行承兑汇票的收益权。只要控制基础标的物(即银行承兑汇票)不要灭失,收益权的实现就有保障。
要解决的第二个问题是,票据要逐一辨别真伪、清理、打包,信托公司人少,不愿干这种苦活、累活,而且也并不擅长此项工作。解决方案是,将这些繁琐的工作外包给一家银行,这家银行负责票据真伪鉴别,在转让票据时背书,保管票据,并负责到期向票据承兑行收款,托收行获得千分之五左右的手续费。
要解决的第三个问题是,如果要高效率运作,和银行理财资金对接最佳,但这属于标准的信贷类银信合作,按规定信托公司要计提高达10.5%的风险资本,太不合算。解决方案是,不用银信合作模式,由信托公司直接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银行代销。或者,银行直接找某笔大资金,如某个需要开展理财的企业,信托公司发行一个单一资金信托计划,然后购买票据。
技术障碍逐一克服后,票据贴现利率仍维持在8%以上,除掉银行、信托收益,投资者至少有7%的年化收益,期限又很短(一般在半年左右),所以票据信托很受机构理财客户和高端个人客户欢迎。
票据信托版本升级
基础资产收益较高,技术障碍绕开,票据信托产品就诞生了。交易结构为,A银行签发银行承兑汇票,B银行提供贴现。然后信托公司发行集合(或单一)资金信托计划,受让B银行所持有的票据资产的收益权,并委托C银行鉴别真伪,并代为保管,B、C银行在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栏背书,实现交易过户。
票据持有到期后,C银行向A银行收款,返回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再兑付给投资者。在这个过程中,信用风险控制的关键是,票据承兑行(即C银行)要选好,目前一般合作对象限定为五大行和全国性股份制行。
以上只是票据信托的“初级版”,在“升级版”中,可以将B银行换为一家持有银行承兑汇票的大型企业,即不再需要贴现行。之所以敢这样做,是因为票据到期只是向承兑行收款,中间有无一家贴现行,不影响实质性的信用风险。
在“高级版”中,银行要避开银信合作新规,通常找一个企业过桥,即企业先出钱投资于某款票据信托产品,再将收益权转让给银行的理财资金池。这样,银行就可以声称,理财资金投资的是信托收益权,而不是票据资产,因而不需要按照银信合作新规“进表”,补充计提资本和拨备。这种解释非常牵强,但是也有一些银行在大规模做。
冲击信贷规模控制?
从交易结构上分析,在票据信托业务中,信托公司实际上只是充当了社会资金投资票据资产的“通道”,不承担实质性的风险。因而一些信托公司认为,银监会要提高风险资本系数,并无充足的理由。
但是,银监会考虑的重点不在于此。2010年由于银信合作规模失控,导致信贷额度管控失败,。事实上,银行承兑汇票正是当时银信合作主要的投资标的之一,改用资金信托计划的方式直接投资票据。虽形式上有变化,但同样可导致信贷规模投放增加。
对此,一些信托公司人士指出,,票据信托规模也会自然回落。因为支撑此项业务的是票据贴现的高利率,如果市场资金面宽松,贴现利率下降到6%以下,刨除银行和信托公司的收入,投资者只能得到5%左右的年化收益,各方的积极性都将大为降低。
多位业内资深人士估计,票据信托存量规模目前在2000亿-3000亿元左右。其交易结构大致为,信托公司发行信托计划(单一或集合)购买银行承兑汇票的收益权,到期由一家银行向票据承兑行托收,再兑付投资者。,但多家信托公司高层表示,随着票据贴现利率的走低,票据信托规模已经自然萎缩。
票据信托疯长
一位资深信托经理表示,受制于信贷规模管控,银行有卖出已贴现票据的需求,而票据贴现利率的走高,也能支撑信托产品投资者需要的回报,票据信托遂应运而生。
今年下半年以来,市场资金面紧张,多家银行收缩票据贴现规模,导致票据贴现利率达到8%以上,在南方一些地区甚至超过10%。
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是,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信托公司不具备票据贴现资格,信托公司无法在票据转让时进行背书。解决的方案是,绕开票据贴现的提法,利用“收益权”的概念,改为信托计划投资银行承兑汇票的收益权。只要控制基础标的物(即银行承兑汇票)不要灭失,收益权的实现就有保障。
要解决的第二个问题是,票据要逐一辨别真伪、清理、打包,信托公司人少,不愿干这种苦活、累活,而且也并不擅长此项工作。解决方案是,将这些繁琐的工作外包给一家银行,这家银行负责票据真伪鉴别,在转让票据时背书,保管票据,并负责到期向票据承兑行收款,托收行获得千分之五左右的手续费。
要解决的第三个问题是,如果要高效率运作,和银行理财资金对接最佳,但这属于标准的信贷类银信合作,按规定信托公司要计提高达10.5%的风险资本,太不合算。解决方案是,不用银信合作模式,由信托公司直接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银行代销。或者,银行直接找某笔大资金,如某个需要开展理财的企业,信托公司发行一个单一资金信托计划,然后购买票据。
技术障碍逐一克服后,票据贴现利率仍维持在8%以上,除掉银行、信托收益,投资者至少有7%的年化收益,期限又很短(一般在半年左右),所以票据信托很受机构理财客户和高端个人客户欢迎。
票据信托版本升级
基础资产收益较高,技术障碍绕开,票据信托产品就诞生了。交易结构为,A银行签发银行承兑汇票,B银行提供贴现。然后信托公司发行集合(或单一)资金信托计划,受让B银行所持有的票据资产的收益权,并委托C银行鉴别真伪,并代为保管,B、C银行在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栏背书,实现交易过户。
票据持有到期后,C银行向A银行收款,返回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再兑付给投资者。在这个过程中,信用风险控制的关键是,票据承兑行(即C银行)要选好,目前一般合作对象限定为五大行和全国性股份制行。
以上只是票据信托的“初级版”,在“升级版”中,可以将B银行换为一家持有银行承兑汇票的大型企业,即不再需要贴现行。之所以敢这样做,是因为票据到期只是向承兑行收款,中间有无一家贴现行,不影响实质性的信用风险。
在“高级版”中,银行要避开银信合作新规,通常找一个企业过桥,即企业先出钱投资于某款票据信托产品,再将收益权转让给银行的理财资金池。这样,银行就可以声称,理财资金投资的是信托收益权,而不是票据资产,因而不需要按照银信合作新规“进表”,补充计提资本和拨备。这种解释非常牵强,但是也有一些银行在大规模做。
冲击信贷规模控制?
从交易结构上分析,在票据信托业务中,信托公司实际上只是充当了社会资金投资票据资产的“通道”,不承担实质性的风险。因而一些信托公司认为,银监会要提高风险资本系数,并无充足的理由。
但是,银监会考虑的重点不在于此。2010年由于银信合作规模失控,导致信贷额度管控失败,。事实上,银行承兑汇票正是当时银信合作主要的投资标的之一,改用资金信托计划的方式直接投资票据。虽形式上有变化,但同样可导致信贷规模投放增加。
对此,一些信托公司人士指出,,票据信托规模也会自然回落。因为支撑此项业务的是票据贴现的高利率,如果市场资金面宽松,贴现利率下降到6%以下,刨除银行和信托公司的收入,投资者只能得到5%左右的年化收益,各方的积极性都将大为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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