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明:信托业发展面临五大瓶颈

发布时间:2019-08-30 12:45:15


2011年7月5日,由中国银监会非银部指导,中国信托业协会同和讯网联合主办的2011年和讯网信托业系列沙龙之“我看信托这十年”第一期在中国信托业协会举行。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所长周小明总结了当前信托业发展的五大瓶颈,他认为信托的融资功能将宏观调控和信托业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这个问题如果得不到解决,信托业多年来取得的成就就很难得到巩固。   以下为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所长周小明发言实录:   未来信托业的发展,要站在这十年积累的肩膀上,思考能否实现跨越式发展、飞跃式发展,而目前还有几个关键性的瓶颈问题需要解决,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瓶颈一:如何看待信托业的融资功能?   信托业的历史与现实均表明:宏观调控和信托业的关系度很高。历史上,每一次调控来了,信托业总是首当其冲受到整顿;近十年来,对信托业的创新进行了定位,这种现象有所改变,但每一次宏观调控,整个行业仍然如履薄冰。这个问题必须得到解决,否则,很容易遭致全行业整顿,信托业的发展又被迫中断。   信托业为什么存在这个问题?根本原因就是功能里有一块——“融资”,如果把“融资”功能拿掉,信托业与宏观调控的关联度就会大大降低。现在宏观调控很重要的目标就是收紧流动性、压缩信贷,在利率没有市场化的情况下,信贷在我国被作为通常的调控手段之一,而信托公司的融资功能常常又被认为会冲击宏观金融调控,这是信托公司跟宏观调控紧密相连的关键。   需要思考的问题是,信托公司的融资功能是否应该属于宏观金融调控的范畴?从本质上,信托公司的融资功能属于直接融资的范畴,与银行间接融资的模式有本质的不同,不能将信托公司的融资简单等同于银行信贷。直接融资是国家鼓励的方向,可以采取产业政策指导,但不应当简单与货币政策挂钩。如何将信托公司的融资功能与属于宏观调控对象的银行融资向区别,是信托业应该认真研究的问题。   瓶颈二:如何看待净资本管理?   现阶段,实行净资本管理有其合理性,可以阻扰信托公司简单追求外延式的粗放增长方式,提高信托公司的风险抵御能力。但是,净资本管理势必引导公司将未来的发展建立在资本规模的扩张上,而驱动信托公司未来发展的核心因素应该是资产管理能力,而不是资本规模。因此,从长远来看,净资本管理会不会影响有能力但没资本的信托公司的发展,是一个应该认真对待的问题。换言之,对净资本管理和信托业发展的关系应该认真评估。   瓶颈三:如何保障受托人的投资权?   信托公司是以受托人的身份来经营信托业务的,受托人依法享有对信托财产的投资权。只有受托人的投资权得到充分保障,信托公司才能真正发挥资产管理功能,信托公司自身也才能达到长远发展。目前,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依法享有的投资权仍然被行政部门的壁垒所肢解,特别是信托公司运用资本市场工具为信托财产进行投资的权利,,由此严重制约了信托公司功能的发挥。只有建立统一的受托人投资制度,信托业未来才能实现真正的跨越式发展。而受托人统一的投资制度的建立,这个问题已经不是仅靠行业和银监会就能解决的,,并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   瓶颈四:如何挖掘和延伸信托功能?   这十年,信托公司主要是从理财和投资的角度发挥信托功能,更多是将信托产品作为理财产品来经营。,集合信托可以说是中国对于世界信托业的创新。集合信托实际上把信托公司变成了私募基金的募集者和管理者,而且可以运用包括融资在内的运用方式,进行最广泛领域的投资管理,所以这是真正的一大创新。   但是,信托的功能很复杂、很丰富,也很灵活,而并非仅仅限于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信托在生活保障、财富传承、教育创业、企业激励福利和公益事业等更为广泛的领域,也能发挥巨大的作用,也有功能巨大的运用。如果信托功能能在未来得到更大的挖掘和延伸,中国的信托事业就真正发展了。当然,有的功能延伸信托公司自己就能做,而有的则需要跟有关部门一起推动,如年金信托和养老金信托。   瓶颈五:如何树立全行业的信托文化?   成熟的信托业何时到来?这需要整个行业树立起真正的现代信托文化。现代信托文化的核心就是受托人守法合规、有德有能。信托公司可以做通道业务,但是不能碰底线,不能成为违法违规的通道。   另外,所谓“有德”就是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要从内心深处确立对受益人的忠诚文化,忠于受益人的利益,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所谓“有能”,就是信托公司应当培育专业化的资产管理能力,勤勉尽职地为受益人管理好信托财产。应该说,这十年全行业的信托文化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而只有全行业恪守信托文化,才能说中国的信托事业真正开花结果了。   信托业十年三大成就   首先我想说对重新定位后的信托业进行总结非常重要。中国信托业协会和和讯网策划“我看信托这十年”,很有意义。建议能否用一个概括型词汇来为这十年定个主题,是起步还是探索成长?十年主旋律是规范还是发展,是光荣还是梦想?我是概括不出来,大家一起想吧。   下面我从行业角度谈点想法。个人理解,信托业的十年发展有以下三大成就:   一,初步建立了符合国际惯例、又切合中国实际的制度框架,既包括法律框架,。信托法不是为信托公司立的,但是信托公司又恰恰是中国信托实践的主要承载者。由于目前民间非营业信托很少,所以要看信托实践的如何,其实就是看信托公司经营得如何。而信托公司经营得好坏,离不开制度架构。应该说,十年来,最大的成就当属信托业的制度框架得以建立,,总的来讲非常合理,促进信托业的健康发展。   二,明确了信托业的功能定位,并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希望今后媒体不要再讲信托公司的功能定位不明确,现在已经很明确,就是经营信托业务;也不要再讲信托公司的盈利模式不清楚,现在也已经很清楚,信托公司的盈利模式就是通过受托人替委托人管理信托财产,获取佣金。至于信托公司自身经营什么样的具体产品和服务,采取什么样的业务模式和业务路径,这要根据客户需求、市场发展状况、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来确定。不能因为具体公司经营中的困惑,就说信托公司的功能定位和盈利模式还不清楚。   功能定位和盈利模式清楚之后,信托业十年来实现了又好又快的发展。对于什么是“好”,:首先需要规范,有框架和边界;其次有没有出风险。信托业这十年总体非常健康,整个行业总体是既合规又没有大风险。至于什么是“快”就不用说了,十年时间,信托资产规模发展到今天的3万多亿,可以说是近十年发展最快的金融部门。   三,规范的信托观念得到了普及和推广。这是非常大的成就。历史上,大家将信托公司视为“洪水猛兽”,对信托理念更是一知半解。通过十年的经营,信托产品成为已被社会广泛认可的金融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也通过信托产品,达到了了解和认可。今天信托从业者又重新回归金融怀抱,但大家已经不会继续戴着有色眼镜来看待它。信托作为一个理财投资产品,在社会中、投资者中已经被认可,这是了不起的成就。   这三大成就非常值得肯定,,信托全行业也应该感到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