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托税收的理论考察与实证分析
发布时间:2019-08-06 08:23:15
摘要:本文主要探索中国信托税收负担与金融资源配置的机制与联系,信托税收对信托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扭曲和摩擦程度,探索优化信托税制促进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的途径,分析比较中国信托业目前的税负现状,探索信托税收中性原则的合理税负水平,以及探索合理的信托税收负担从而为实现信托业的税收中性原则,达到投资者的投资税收中性及融资的税收中性。通过实证分析,论证与信托制度发展适应的税负水平,充分发挥信托的各种功能,完善金融体系和各类金融市场、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经济健康发展都有积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信托税收 信托税制 实证分析 一、前 言 2001年中国《信托法》的颁布实施,从法律上建立了信托制度,使经历多次整顿的信托业具备了正式的法律制度,使我国信托业走上了规范化轨道。根据协会公布数据显示,截止2011年第一季度,全国64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已达到3.268万亿元。但是,考察目前我国的信托相关税制,除证券投资基金外,现行税制对信托税收没有明确的针对性规定,基本上是直接套用现有针对一般经济业务的政策规定。信托税制的缺失制约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另外、由于缺乏相关专门的信托业务的税制,信托公司目前还无法开展信托法规定的信托业务,比如公益信托和不动产信托(周小明,2010)。目前我国对信托业征税依据主要在与金融业特别是证券投资基金上有关的税制度,对证券投资基金的税收政策是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以“通知”一类的形式作出,立法级次低,稳定性和权威性不够,难以发挥应有的监督调控作用;其次,对信托业务的各个环节所涉及的税制还没有专门具体的规定。直接影响到信托当事人难以预测信托投资成本、风险和税后收益,同时也不利于税务机关对强化税源控制和税收管理;再者,重复征税现象突出 ,以及信托存续期间信托收益产生时的纳税义务与信托收益分配或信托终止时受益人取得该信托收益时的纳税义务相重复两个方面;还有,政策性因素造成税负不公平 ,这在客观上导致信托公司从事不同信托业务之间的税负失衡。 信托作为唯一兼具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及产业市场功能的行业在主要四大金融市场对金融资源配置的主要作用日益突显,但是制约中国信托市场的发展因素还很多,其对金融资源的配置作用和效率有待提高,而中国的信托税收制度安排是构成制约中国信托业运行效率和成本的主要因素。信托由于根源其灵活的信托财产权架构所以能在金融财产管理中发挥广泛的作用,但也因此使信托形成了较为复杂的税收关系,以至于信托课税问题成为税收理论和实务界长久以来的一个难题。我国信托税收负担普遍与其它金融行业高,主要体现在同一金融资源流通过信托运行所产生的利润要缴纳双重课税。“如以不动产信托为例,整个信托过程中同一信托财产的转让将被征收两次契税、印花税和营业税,同一笔所得将被征收两次所得税” 。积极探索制约中国信托业发展的因素,特别是中国信托税收现状及税制安排是否合理是否符合税收中性原则及效率和公平目标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二、信托及信托税收的理论考察 根据我国《信托法》的定义,所谓信托就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信托当事人之间体现两层关系“一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关系,这种关系在财产转移完成后立即终止;另一层关系是受托方和受益人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直到受托财产根据托管书的规定被分配完才终止”。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信托关系是一种与其它投融资活动不同的特殊的社会经济行为,一个完整的信托活动的第一步特是接受他人信任与委托,第二步是受托人根据信托契约的目的对信托资产进行经营管理活动或者办理经济事务,为委托人谋取利益的一种经济行为。信托是一种代为他人利益进行财产管理的制度,其本身具有一套形式严密、逻辑体系规范的秩序体系。“信托制度本身融合了社会属性、法律属性和经济属性统一于信任托付的制度设置过程”。(安亮,2006),有学者概括理解为“得人之信、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履人之嘱”,信托是以信任为基础,以委托代理的方式,“由信托机构来代为管理、运营委托财产,并按照事先指定目的利益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商业利益和公益利益两种,商业利益又可以分为自益和他益两种。两种信托且该种行为具有比较鲜明的制度特征”。 信托作为一种金融行业,其运行除了自身制度表现出来与其它行业的区别外,本身也带有其它金融业的共性特征,必须按照经济运行的规定承担必要的税负,但是每个行业其业务运行机制不一样,税收环节及税负水平等也不一样,其对经济运行的效率也不一样,信托由于其运行机制与其它金融业有很大的差异性,其税制及税负水平对资源的配置影响机制也不一样。根据西方经济学家的理论,认为税收影响资本运营成本,减少资本收益,扭曲资源配置 ,本文借助西方国家有关税收影响资本成本的理论模型结合我国信托税收的实践,探索我国信托税收制度对信托业发展的影响,从微观视角探索信托税制影响信托主体运行机制,对我国现行税收体制下信托税制构建的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同时也是进一步完善税收理论、资本成本理论及金融税收理论。 为分析信托资产运行所得税对资本使用者成本的影响,我们在乔根森(Jorgenson,1963)模型的基础上修正相关假设,构建用于分析信托所得税对资本成本影响的模型。我们首先假定信托投资于一项单位价格为q的资本品,用C表示资本使用者成本,r为融资成本,δ为资本品的经济折旧率,在不存在税收的情况下,则资本使用者成本可以表示为 ,金融资源使用者来源为股权融资、债权融资或者自有金融资源,其中,股权融资成本为p(表示股东投资于其他项目的单位机会成本,也可以理解为股息支出),债权融资的成本为公司面对的贷款利率i,而自有金融资源的成本则是公司放弃的将这笔金融资源用于借贷而获得的利息收入,因此也可以用贷款利率i来表示。这样自有金融资源和债权融资可以加以合并,我们设它在总融资中的比例为a,那么股权融资的比例则是1-a。可以把融资成本表示为:r=ai+(l-a)P,则该资本使用者成本可以进一步表示为 ,只有当该资本品产生的收益大于其资本使用者成本,即R>CO时,公司才开展这个项务投资。现在,引入公司所得税,由于公司所得税要对资产取得的收益按照税率r课税,所以,金融资源使用者必须满足税后收益大于资本使用者成本才能投资,即(R>C0)这样,公司在决策时就要必须将税收的因素考虑到资本使用者成本中,这实际上提高了公司资本使用成本,也就是说该资产的收益R只有大于C/(1-T)时,公司才会进行投资 ,接下来,我们加入信托所得税制度中的其他规定。第一项是关于利息和股息税前扣除的规定,各国税制一般规定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而股息却不能。这样,由于利息的税前扣除,实际上降低了债权融资的成本,因此资本使用者成本将减少 ,第二项规定是关于信托投资抵免的规定。投资抵免是对资本投资的一种优惠,各国往往对公司投资于特定项目或行业进行一定的鼓励,具体做法是将投资额的一部分直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这样,公司投资于一项资本品的购置成本就会得到较大程度的降低,我们设投资抵免的比率为k,这样,资本使用成本最终就降低为 ,从而促进公司的投资。在世界各国现行的公司所得税制度中,对不同投资项目的税率、折旧政策、投资抵免政策以及利息扣除政策往往是不同的,所以,信托所得税对不同投资项目的资本使用者成本的影响是不相同的,因而信托所得税对投资的影响是非中性的。 三、实证分析:过程与结果 金融系统的良好运行是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的重要保障,而信托机构是金融资源配置的主要载体之一。对于信托业来说由于不像生产部门那样固定资产所占总资产比例较高,也不像生产部门进行生前前期准备和研究投入较多,所以我们假定金融业的在核算经营收益时没有经济拆旧或折旧不变,税收主要是通过增加交易成本和利率变动所引起的成本变化影响的,由于投资决策由税后可支配投资收益决定,因此,提高税率将减少资本的税后收益,从而可能导致纳税人以消费取代投资,即发生了税收对投资的替代效应,另外,特别是金融系统内的差别税收政策直接金融资源配置的扭曲,对于税收对投资的影响,许多学者都曾对其进行过实证分析。考虑我国信托业的制度特点和法律架构及具体的实践现实,以及数据的可获得性,模型的变量设置在吸取和引入国外有关税收影响资本成本、投资收益及资本结构的理论分析框架和模型的基础上,结合中国信托业的实际情况,作了适当的修正和完善,如信托资产,从西方的法律定义来看信托资产是委托人通过委托人与受托人签定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本从委托人转让到受托人,受托人的信托资产实质上体现了西方国家衡平法系的财产所有权,而受益权为受益人所拥有的一分为二的法律架构。而我国是以大陆法系的国家,宪法所规定的财产所有权和收益权是唯一的主体。但是信托自引入中国以来,为了强化其应用功能,淡化信托本质的法律制度的制约,结合中国的实践,对信托及信托财产的定义进行了修正和折中。 (一).研究假设 本文从根本上利用了信托本身制度的特殊性和业务的灵活性,结合我国的制度架构和法律体系设置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信托税收实证模型的变量。我们对模型的变量作了以下修正: 1、信托资产作为负债,在这里我们把信托资产当作负债主要是基于研究的需要和模型设置的依据,不影响信托资产的真正概念的和内涵,它与一般公司的负债有着本质的区别,因为根据前面的分析知道二者的本质区别,但为了研究的需要不影响分析的结果。信托资产包括我国信托法规定的信托业务中的金钱、动产和不动产等,以及包括委托人出于财产管理和转移的所有资产,其收益率与银行存款利率不同。主要是因为信托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方式的灵活性及投资领域的广泛性。 2、将固有资产看作股东的股本投资。固有资产是信托公司自有的本金,虽然也是也是信托公司总资产的一部分,但是这部分资产与委托人委托给信托公司的信托资产是不一样的,它们各自己相互独立,这两部分的资产根据我国信托法的规定,在具体实践中开展的业务也是不一样,承担税负也不一样,但是为了了研究的需要,在结合国外有产要研究模型的基础上为了找到相关的确替代变量,适合模型的使用条件,我们假定固定资产作为公司股东的股本也就是作为股本的投资,主要也是为了分析的需要。 3、固有资产和信托资产作为具有投资的资本,也就是本文的金融资源。根据前面对金融资源的定义,结合分析的需要,我们直接把固有资产和信托资产作为金融资源的两个变量,固有资产和信托资也包括了金钱、有价证券及各种债券和不动产等包括在里面。 4、信托税收的环节很多,涉及税种及税率都不一样。出于本文的研究对象和研究程度需要,主要研究涉及我国的两种主体税种,即所得税和营业税(费),其它税种在理论分析中另外论述,模型主要出于数据的可获得性和实际分析需要的考虑。目前我国绝大部分信托资产都是金融信托和自益信托,一般一个信托计划期限为一年到三年,到期后信托人把信托资产本金及扣除各种费用和税款后按信托成立时签订收益率换算后再转让给受益人,受益人所获得的信托收益按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超过限定数额部分须向报缴个人所得税。基于我国目前个人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的不是很多,所以我们把个人所得税和信托资产在经营过程中除了处理信托产生所有的税负外,加上信托公司经营信托资产所得收益所产生的所得税负,还有信托公司本身为委托人管理资产获得的信托报酬承担的所得税。所得税部分主要有两部分,一是经营得信托资产的应税所得,另一部分是信托公司经营的信托报酬应税所得。本文的信托税收把信托运行过程中所产生所有税种归集为整体税负。文章中的信托变量如果不另外说明均指信托整体税负T,税率为 。 5、信托如何体现金融资源配置效率,论文吸取国外有关税收影响资源配置的理论模型中的变量 (二).数据 我们选取的数据来自中国信托业年鉴,中国银行(601988,股吧)业统计年鉴及中国证券业年鉴和国家统计局数据库以及中经网统计数据库。本文研究所用数据主要来源于2005年至2009年《中国信托统计年鉴》。所取数据为我国境内各信托公司2004年至2009年各年财务报表数据,不同信托公司在不同年份的数据构成典型的面板数据结构,我们的研究也将针对该面板数据的特点进行。我们对基础数据进行了一定处理,得出我们进行实证分析所需要数据(如将信托统计年鉴中的固有资产净利润除以固有资产净资产额,得到固有资产净资产收益率等)。以下是对下文计量模型涉及变量的说明。 (三)结果和分析 本文在模型设定过程中,结合所获得的数据,主要将各类收益率指标作为因变量,以其相关实际税率、其他收益指标、信托公司资产规模、人均利润、(固有资产)资产负债率、信托杠杆等作为解释变量,以分析这些因素对各类收益率的影响作用。此外,为控制不同年份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本文在模型中加入了年份虚拟变量。 Yield:总资产收益率,为:(固有资产净利润+信托资产利润)/(固有资产+信托资产);Prof_rate:总利润率,为:(固有资产净利润+信托资产利润)/(固有资产营业收入+信托资产营业收入); Yield_selfasset:固有资产净资产收益率,为:固有资产净利润/固有资产净资产额; Earningrate_selfasset:固有资产总资产收益率,为:固有资产净利润/固有资产额; Yield_truasset:信托资产权益收益率,为:信托资产利润/信托资产权益; Earnratio_selfasset:固有资产营业收入利润率,为:固有资产利润/固有资产营业收入; Earnratio_truasset:信托资产营业收入利润率,为:信托资产利润/信托资产营业收入; Opertax_rate:总营业税率,为:(固有资产营业税金及附加+信托资产营业税金及附加)/(固有资产营业收入+信托资产营业收入); Inctax_rate:固有资产所得税率,为:利润表中所得税/固有资产净利润; Opertaxrate_self:固有资产营业税率,为:信托企业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固有资产营业收入; Feerate_tru:信托资产费用比率,为:信托项目营业费用/信托资产营业收入; Opertaxrate_tru:信托资产营业税率,为:信托项目营业税金及附加/信托资产营业收入; Size:信托企业规模,为:信托企业资产总额(固有资产与信托资产之和,取log); Lprof_cap:人均净利润,为人均利润取log;信托资产规模。信托资产信托资产规模是否影响其预期收益率的高低,不同的研究有不同的观点。,为促进大规模产品的营销,信托公司可能会适当提高其产品的预期收益率,该研究以2003年发行的信托资产样本,验证了信托资产规模与预期收益率的正相关性,但是相关程度并不高。李旸(2006)在研究信托资产收益率影响因素时,没有提到信托资产规模这个因素。本文认为,信托资产信托资产的信托资产规模越大,使用这些信托资产投资时产生的规模效益就会越大,因此投资收益率应该随着信托资产规模的增大而提高;此外,类比IPO定价中新股的上市收益与其信托资产规模呈正相关关系,信托公司提高预期收益率来促进大规模产品的营销也就非常有可能;综合以上两方面考虑,信托资产信托资产的预期收益率应该随着信托资产规模的增大而提高。 Asset_liabratio:(固有资产)资产负债率,为:固有资产负债/(固有资产-固有资产负债); DEratio:信托杠杆,为:信托资产/固有资产; Dum06:虚拟变量,当年份为2006年时取1,否则取0; Dum07:虚拟变量,当年份为2007年时取1,否则取0; Dum08:虚拟变量,当年份为2008年时取1,否则取0; Dum09:虚拟变量,当年份为2009年时取1,否则取0; Asset_ equity和Asset_claims:信托资金运用方式。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是指信托公司通过发行信托资产而获得信托资金后,将以哪种方式(如贷款、股权投资)来使用这些资金,而不是指信托资金的投资领域(如基础设施、工商企业)。现阶段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主要有贷款、证券投资、股权投资、受益权转让、信贷资产受让、融资租赁等。,并以2002下半年和2003全年发行的信托资产作为统计对象,得到债权型产品的平均收益率为4.1%,股权型产品的平均收益率为4.73%,以此验证信托资金运用方式对预期收益率的影响。李旸(2006)以2005年发行的信托资产为对象,计算出信托资金各种运用方式下的平均收益率(如表2所示),也验证了信托资金不同运用方式下确实存在不同的收益率水平。笔者认为,信托资金运用方式的不同,意味着所面临的投资风险不同,与此相对应的预期收益率也应该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具有股权性质(如股权投资、受益权转让)的资金运用方式对应的预期收益率较高,而债权性质(如贷款、信贷资产转让)的资金运用方式对应的预期收益率较低。然而本文的研究重点主要是分析信托税收对信托资产收益率的机制,所以对于信托资产不同的使用方式对信托运行的成本及税收负担程度也不同的。 根据以上思路,结合现有数据,本文设定以下计量模型: 1.固有资产部分分析 (1) Yield_selfasset =a0 +a1 Opertaxrate_self +a2 Inctax_rate +a3 Earnratio_selfasset +a4Size+a5Lprof_cap+a6Asset_liabratio+a7Deratio +a8 DUM06+a9 DUM07+a10 DUM08+a11 DUM09 +ε1 (2) Earningrate_selfasset=b0+b1Opertaxrate_self+b2Inctax_rate+b3 Earnratio_selfasset +b4Size+b5Lprof_cap+b6Asset_liabratio+b7Deratio +b8 DUM06+b9 DUM07+b10 DUM08+b11 DUM09 +ε2 (1)式以固有资产净资产收益率为因变量,以固有资产营业税率、固有资产所得税率、固有资产营业收入利润率、信托企业规模、人均利润、(固有资产)资产负债率、信托杠杆以及年份虚拟变量为解释变量,主要关注固有资产营业税率和固有资产所得税率对固有资产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即关注回归系数a1和a2。 (2)式以固有资产总资产收益率为因变量,解释变量同(1)式,同样主要关注固有资产营业税率和固有资产所得税率对固有资产总资产收益率的影响,即关注回归系数b1和b2。 2.信托资产部分分析 (3)Yield_truasset =c0 +c1 Feerate_tru +c2 Opertaxrate_tru +c3 Earnratio_selfasset +c4 Earnratio_truasset +c5 Size+c6 Lprof_cap +c7 DEratio +c8 DUM06+c9 DUM07+c10 DUM08+c11 DUM09 +ε3 (4)Earnratio_truasset=d0+d1Feerate_tru +d2 Opertaxrate_tru +d3 Earnratio_selfasset +d4 Yield_truasset +d5 Size+d6 Lprof_cap +d7 DEratio +d8 DUM06+d9 DUM07+d10 DUM08+d11 DUM09 +ε4 (3)式以信托资产权益收益率为因变量,以信托资产费用比率、信托资产营业税率、固有资产营业收入利润率、信托资产营业收入利润率、信托企业规模、人均利润、信托杠杆以及年份虚拟变量为解释变量,主要关注信托资产费用比率和信托资产营业税率对信托资产权益收益率的影响,即关注回归系数c1和c2。 (4)式以信托资产营业收入利润率为因变量,以信托资产费用比率、信托资产营业税率、固有资产营业收入利润率、信托资产权益收益率、信托企业规模、人均利润、信托杠杆以及年份虚拟变量为解释变量,主要关注信托资产费用比率和信托资产营业税率对信托资产营业收入利润率的影响,即关注回归系数d1和d2。 3.信托公司整体资产分析 (5)Yield =e0 +e1 Inctax_rate +e2 Opertax_rate +e3 Prof_rate +e4 Size +e5 Lprof_cap +e6 Asset_liabratio +e7 DEratio +e8 DUM06+e9 DUM07+e10 DUM08 +e11 DUM09 +ε5 (6)Prof_rate =f0 +f1 Inctax_rate +f2 Opertax_rate +f3 Yield +f4 Size+f5 Lprof_cap +f6 Asset_liabratio +f7 DEratio +f8 DUM06 +f9 DUM07+f10 DUM08 +f11 DUM09 +ε6 (5)式以总资产收益率为因变量,以固有资产所得税率、总营业税率、总利润率、信托企业规模、人均利润、(固有资产)资产负债率、信托杠杆以及年份虚拟变量为解释变量,主要关注固有资产所得税率和总营业税率对总资产收益率的影响,即关注回归系数e1和e2。 (6)式以总利润率为因变量,以固有资产所得税率、总营业税率、总资产收益率、信托企业规模、人均利润、(固有资产)资产负债率、信托杠杆以及年份虚拟变量为解释变量,主要关注固有资产所得税率和总营业税率对总利润率的影响,即关注回归系数f1和f2。 (四)实证结果 这一节的内容我们依据信托公司与其它金融公司在运行机制及金融资产的特点区别,以及各类资产的业务所产生的实际税负分别对信托固有资产、信托资产及的收益率及影响变量进行回归分析,由于我国目前的信托业实践过程中很多业务由于涉及税收的缺失还没有开展,比如不动产信托及公益信托(公益信托有个别公司开展但数量及少,数据也相对缺少而无法进行实证分析),所以在实证分析过程中有些变量没有像前面两章分析那样全部放到模型里进行分析,主要是结合我国目前的信托实践和可获取数据的基础上进行实证分析。 1.固有资产部分 根据上文设定模型和面板数据回归方法,分别用固定效应模型(FE)与随机效应模型(RE)进行回归分析,(1)式与(2)式回归结果如表3.2所示。 (1) Yield_selfasset =a0 +a1 Opertaxrate_self +a2 Inctax_rate +a3 Earnratio_selfasset +a4Size+a5Lprof_cap+a6Asset_liabratio+a7Deratio +a8 DUM06+a9 DUM07+a10 DUM08+a11 DUM09 +ε1 (2) Earningrate_selfasset=b0+b1Opertaxrate_self+b2Inctax_rate+b3 Earnratio_selfasset +b4Size+b5Lprof_cap+b6Asset_liabratio+b7Deratio +b8 DUM06+b9 DUM07+b10 DUM08+b11 DUM09 +ε2 从实证分析结果来看,固有资产营业税率(Opertaxrate_self)无论对固有资产净资产收益率、还是对固有资产总资产收益率都没有显著的影响,这一方面可能是由于固有资产营业税征收的数额相对不大,对固有资产收益率影响程度不高,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因为营业税的征收比率相对稳定,其对信托公司固有资产收益的波动作用并不明显。而固有资产所得税率(Inctax_rate)对固有资产净资产收益率和固有资产总资产收益率均有显著的影响(在1%显著性水平下显著对固有资产净资产收益率产生影响,在5%显著性水平下显著对固有资产总资产收益率产生影响),而且回归系数为正,说明固有资产所得税率与固有资产收益率呈同向变动趋势,这可能是因为随着固有资产经营收益的增加,虽然其需缴纳的所得税款也同时增加,但增加的收益会更多,使固有资产的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收益率都以更大幅度增加。换言之,对信托公司固有资产而言,越多地缴纳所得税,越说明其经营业绩的出色,因此出现固有资产所得税率与固有资产收益率同向变动的结果。 固有资产营业收入利润率(Earnratio_selfasset)对固有资产收益率的影响并不显著,这可能是因为各信托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与资产周转率的差异较大,抵消了固有资产营业收入利润率对固有资产收益率本应存在的影响作用。信托公司规模(Size)对固有资产收益率的影响较显著,且为负,说明信托公司资产规模越大,其固有资产收益率就越低,这应是因为随着资产规模的扩大,信托公司投资项目不能与其资产规模增长同步增加,且公司管理费用增加、运作协调难度加大等各方面因素,都会导致规模越大的信托公司,其固有资产收益率相对越低。人均利润(Lprof_cap)对固有资产收益率的影响显著为正,这与收益率越高、人均收益越大的逻辑相符。(固有资产)资产负债率(Asset_liabratio)对固有资产收益率的影响显著,其对固有资产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为正,对固有资产总资产收益率的影响为负,说明(固有资产)资产负债率的上升有益于固有资产净资产收益的增加,这对信托公司的股东或所有者是有利的,但(固有资产)资产负债率的上升对固有资产总资产收益的增加不利,这对信托公司的债权人不利,也从另外一个侧面说明信托公司负债水平较高时,其固有资产部分的盈利能力不如负债水平较低的信托公司。信托杠杆(DEratio)对固有资产收益率均有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说明信托公司的信托资产越多,其能为自身创造的收益也就越大,这与现实情况相符。另外,年份虚拟变量除个别情况外,多数对固有资产收益率的影响不显著,说明本研究所涉及年份中,固有资产收益机制相对稳定。 2.信托资产部分 对信托资产部分,同样根据上文设定模型和面板数据回归方法,分别采用固定效应模型(FE)与随机效应模型(RE)进行回归分析,(3)式与(4)式回归结果 (3)Yield_truasset =c0 +c1 Feerate_tru +c2 Opertaxrate_tru +c3 Earnratio_selfasset +c4 Earnratio_truasset +c5 Size+c6 Lprof_cap +c7 DEratio +c8 DUM06+c9 DUM07+c10 DUM08+c11 DUM09 +ε3 (4)Earnratio_truasset=d0+d1Feerate_tru +d2 Opertaxrate_tru +d3 Earnratio_selfasset +d4 Yield_truasset +d5 Size+d6 Lprof_cap +d7 DEratio +d8 DUM06+d9 DUM07+d10 DUM08+d11 DUM09 +ε4 在(3)式、(4)式的回归结果中,信托资产权益收益率(Yield_truasset)与信托资产营业收入利润率相互作为解释与被解释变量的回归系数均不显著,说明这两者之间似乎并不存在较直接的相互影响关系,这可从各信托公司信托资产构成及信托资产周转率不同的角度来解释。信托杠杆(DEratio)、信托公司规模(Size)、人均利润(Lprof_cap)均对信托资产权益收益率或信托资产营业收入利润率无显著影响,说明信托资产收益率及其营业收入利润率是受其他因素影响,这有待进一步的研究。而年份虚拟变量仍是除个别情况外,并不对因变量产生显著影响,同样说明了信托资产收益及其营业利润形成机制在时间上的稳定性。 4.信托公司整体资产 在分别研究了固有资产与信托资产两部分收益的影响因素后,我们进一步研究信托公司整体资产收益的影响因素。同样根据上文设定模型和面板数据回归方法,分别采用固定效应模型(FE)与随机效应模型(RE)进行回归分析。 (5)Yield =e0 +e1 Inctax_rate +e2 Opertax_rate +e3 Prof_rate +e4 Size +e5 Lprof_cap +e6 Asset_liabratio +e7 DEratio +e8 DUM06+e9 DUM07+e10 DUM08 +e11 DUM09 +ε5 (6)Prof_rate =f0 +f1 Inctax_rate +f2 Opertax_rate +f3 Yield +f4 Size+f5 Lprof_cap +f6 Asset_liabratio +f7 DEratio +f8 DUM06 +f9 DUM07+f10 DUM08 +f11 DUM09 +ε6 在(5)式、(6)式中,总资产收益率(Yield)与总利润率(Prof_rate)相互作为解释与被解释变量,其回归系数均显著,且为正,说明这两者之间存在着较直接的正向影响关系,说明在信托公司整体资产的层面上,收益率与利润率之间具有稳定、显著、正向的相关性。 就其他影响因素而言,信托公司规模(Size)对总资产收益率的影响显著为负,对总利润率的影响在FE模型下不显著,在RE模型下显著为负,说明资产规模的扩大并不能使信托公司的收益率或利润率提高,相反,更可能会导致收益率或利润率的下降,这可从资产规模增长后管理费用增加、协调难度加大、优质投资项目供给不足予以解释。人均利润(Lprof_cap)无论对总资产收益率还是总利润率都有着显著的正向作用,说明人均利润的增加会提高信托公司的收益和利润水平,这也符合常理。(固有资产)资产负债率(Asset_liabratio)与信托杠杆(DEratio)对总资产收益率还是总利润率的影响均不很显著,说明从信托公司整体资产层面上看,负债和信托杠杆的应用并不会显著提高信托公司的收益或利润水平,因为收益率或利润率的提高归根到底是需要依靠投资项目收益率的提高、管理水平的提高来实现的。对年份虚拟变量而言,仍是对资产的收益率或利润率没有显著的影响。 四、主要结论和政策建议 信托除了财产管理的基本功能外,其演化出来的金融功能就是金融积聚和金融资源配置,信托活动和金融资源的存在是为金融资源需求的供给双方提供了广阔的投资和融资渠道,降低双方的交易成本。在市场经济中,金融资源流向高的行业和负担得起的金融工具,经济发展潜力的为业和项目,低效的产业和项是很难获得足够的金融资源,金融资源以促进社会流动的最有效的方向,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信托行业的效率水平将有经济效益的影响金融效率,鼓励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效率的基础。 1.税负过重影响信托公司的税后净利润,进而影响信托公司所提取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大小,这两项都属于信托公司的核心资本项目,其增加速度和规模直接关系到信托核心资本的比率。因而,税收负担会影响到信托自身资本积累的能力降低信托税负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信托资本充足率的提高。进一步影响信托公司的运行效率,约束信托独有的功能的进一步发挥,这制约了信托市场配置金融效率的提高。 2.信托税负过高,税制不完善,税收环节过多及重复征税,增加了资本流动成本,直接影响到投资者的投资收益,这也同样减少了社会金融资源的集聚和配置,同时也制约了信托的基本功能和应用功能的发挥,制约了资源的有效配置。 3.信托税负过高同时也增加了融资主体的融资成本,减少了用于生产活动的支出,进而直接影响企业的产出。信托税制应当尽量减少超额负担,降低效率损失。信托活动的意义在于吸引金融资源供给者积极投资和鼓励金融资源需求者获取金融资源,从提高效率的角度出发,应当从投资人和金融中介两个角度进行税负调整。就投资人来说,应当降低其金融投资所得的税负,可采取以下措施:①降低信托交易税费,如取消或降低印花税;②暂不开征资本利得税。就金融中介而言,应当降低其流转税和所得税的双重负担,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①降低营业税负担直到低于其他行业,并逐步转向征收增值税;②降低金融企业的所得税负担。另外,心理避免信托运行过程中的双重税收现象。 4.信托税收影响了信托收益的提高,增加了资本的运行成本,扭曲了资源的有效配置,制约了信托功能的发挥。金融融通是金融活动的本质,正是金融资源的融通过程促使经济资源实现优化配置,金融活动需要的是“润滑剂”而非“摩擦剂”。因此,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倾向于不征收金融流转税,即使征收流转税也是采用负担较轻的增值税,实际上,开征增值税的国家又通常对金融产品采用低税率或者干脆免税。因此,我国也应逐渐让负担较重的营业税淡出金融税制。而所得税不会对金融资源的流转过程产生影响,只对金融活动的结果发生作用,因此以所得税为金融税制主体税种是一种理想选择。 5.信托税收从短期来看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但从长期来看由于扭曲了资源的有效配置,减少了税源和税基,最终减少了政府收入,根据拉姆斯“弹性反比法则”的原理,不难推断出对信托行业课以较高的税率会导致更大的整体经济效率损失,反之课以低税则可以促进经济效率的提升,因此信托作为金融部门应享受相比其他产业部门更低的税收负担。而过于强调收入原则会造成更大的经济效率损失,据此,在金融税制中效率原则应高于收入原则,是金融税制建立与完善所应遵循的第一原则。 6. 通过实证分析的结果进一步证明了目前我国关于信托税制已有的理论研究和认识层面的成果,就是现有的研究和实践关于对构建信托税收制度应遵循的一些基本原则达成共识成果:就是根据信托运行过程中以受益人纳税、税负无增减、发生主义课税、公益信托的税收优惠原则为基础出台和完善相关税制。根据信托导管原理,受托人取得信托财产即视为是受益人取得了该财产。因而,在信托税收制度建设方面,鉴于我国已建立成熟的税收制度体系,信托税制的发展路径只能是在现有税收制度的基础上,对信托活动涉及的税收问题进行明确或补充规定,将信托税制纳入现行税制体系,逐步构建完整的信托税收制度。 参考文献: 汉斯-沃纳•斯思 资本所得课税与资源配置 赵志耘 郭庆旺译 中国财政出版社 1998 安东尼•B•阿特金森约瑟夫•E•斯蒂格利茨.公共经济学〔M].上海人民版社,1994 李青云《信托税收政策与制度研究》,中国税务出版社2006年版 韩立岩 蔡红艳 我国资本配置效率及其与金融市场关系评价研究《管理世界》2002年第1期 孙琳琳 任若恩 资本边际有效税率的测算:理论基础与中国经验 世界经济•2007年第10期 荆霞、郭庆旺等《中国资本有效税收负担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 张天民 信托税制 经济导刊2000年第4期 江 平 中国信托业的发展与法律规制,法学2005年第1期 中国税收科研代表团.日本金融税制及其启示 [J].涉外税务, 2008(6). 姒建英.信托税制的国际比较和借鉴[ J].财经问题研究, 2007(4) 周小明 信托税制的构建与金融税制的完善《涉外税务》2010年第10期 Mark L. Ascher, Robert T. Danforth Federal Income Taxation of Trusts and Estates: Cases, Problems, and Materials 2008 The Taxation of Trust Income,Roger Kerridge The Law Quarlerly Review,vol.110,January 1994 Federal Income Taxation of Estates,Trusts and Beneficiaries,M.Ferguson,J.Freeland&M.Ascher,Aspen Law&Business,1998 Canadian Taxation of Trust and Their Beneficiaries,Dr Wolf Goodman,International Bureau of Fiscal Documents,March 1999
关键词:信托税收 信托税制 实证分析 一、前 言 2001年中国《信托法》的颁布实施,从法律上建立了信托制度,使经历多次整顿的信托业具备了正式的法律制度,使我国信托业走上了规范化轨道。根据协会公布数据显示,截止2011年第一季度,全国64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已达到3.268万亿元。但是,考察目前我国的信托相关税制,除证券投资基金外,现行税制对信托税收没有明确的针对性规定,基本上是直接套用现有针对一般经济业务的政策规定。信托税制的缺失制约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另外、由于缺乏相关专门的信托业务的税制,信托公司目前还无法开展信托法规定的信托业务,比如公益信托和不动产信托(周小明,2010)。目前我国对信托业征税依据主要在与金融业特别是证券投资基金上有关的税制度,对证券投资基金的税收政策是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以“通知”一类的形式作出,立法级次低,稳定性和权威性不够,难以发挥应有的监督调控作用;其次,对信托业务的各个环节所涉及的税制还没有专门具体的规定。直接影响到信托当事人难以预测信托投资成本、风险和税后收益,同时也不利于税务机关对强化税源控制和税收管理;再者,重复征税现象突出 ,以及信托存续期间信托收益产生时的纳税义务与信托收益分配或信托终止时受益人取得该信托收益时的纳税义务相重复两个方面;还有,政策性因素造成税负不公平 ,这在客观上导致信托公司从事不同信托业务之间的税负失衡。 信托作为唯一兼具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及产业市场功能的行业在主要四大金融市场对金融资源配置的主要作用日益突显,但是制约中国信托市场的发展因素还很多,其对金融资源的配置作用和效率有待提高,而中国的信托税收制度安排是构成制约中国信托业运行效率和成本的主要因素。信托由于根源其灵活的信托财产权架构所以能在金融财产管理中发挥广泛的作用,但也因此使信托形成了较为复杂的税收关系,以至于信托课税问题成为税收理论和实务界长久以来的一个难题。我国信托税收负担普遍与其它金融行业高,主要体现在同一金融资源流通过信托运行所产生的利润要缴纳双重课税。“如以不动产信托为例,整个信托过程中同一信托财产的转让将被征收两次契税、印花税和营业税,同一笔所得将被征收两次所得税” 。积极探索制约中国信托业发展的因素,特别是中国信托税收现状及税制安排是否合理是否符合税收中性原则及效率和公平目标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二、信托及信托税收的理论考察 根据我国《信托法》的定义,所谓信托就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信托当事人之间体现两层关系“一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关系,这种关系在财产转移完成后立即终止;另一层关系是受托方和受益人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直到受托财产根据托管书的规定被分配完才终止”。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信托关系是一种与其它投融资活动不同的特殊的社会经济行为,一个完整的信托活动的第一步特是接受他人信任与委托,第二步是受托人根据信托契约的目的对信托资产进行经营管理活动或者办理经济事务,为委托人谋取利益的一种经济行为。信托是一种代为他人利益进行财产管理的制度,其本身具有一套形式严密、逻辑体系规范的秩序体系。“信托制度本身融合了社会属性、法律属性和经济属性统一于信任托付的制度设置过程”。(安亮,2006),有学者概括理解为“得人之信、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履人之嘱”,信托是以信任为基础,以委托代理的方式,“由信托机构来代为管理、运营委托财产,并按照事先指定目的利益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商业利益和公益利益两种,商业利益又可以分为自益和他益两种。两种信托且该种行为具有比较鲜明的制度特征”。 信托作为一种金融行业,其运行除了自身制度表现出来与其它行业的区别外,本身也带有其它金融业的共性特征,必须按照经济运行的规定承担必要的税负,但是每个行业其业务运行机制不一样,税收环节及税负水平等也不一样,其对经济运行的效率也不一样,信托由于其运行机制与其它金融业有很大的差异性,其税制及税负水平对资源的配置影响机制也不一样。根据西方经济学家的理论,认为税收影响资本运营成本,减少资本收益,扭曲资源配置 ,本文借助西方国家有关税收影响资本成本的理论模型结合我国信托税收的实践,探索我国信托税收制度对信托业发展的影响,从微观视角探索信托税制影响信托主体运行机制,对我国现行税收体制下信托税制构建的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同时也是进一步完善税收理论、资本成本理论及金融税收理论。 为分析信托资产运行所得税对资本使用者成本的影响,我们在乔根森(Jorgenson,1963)模型的基础上修正相关假设,构建用于分析信托所得税对资本成本影响的模型。我们首先假定信托投资于一项单位价格为q的资本品,用C表示资本使用者成本,r为融资成本,δ为资本品的经济折旧率,在不存在税收的情况下,则资本使用者成本可以表示为 ,金融资源使用者来源为股权融资、债权融资或者自有金融资源,其中,股权融资成本为p(表示股东投资于其他项目的单位机会成本,也可以理解为股息支出),债权融资的成本为公司面对的贷款利率i,而自有金融资源的成本则是公司放弃的将这笔金融资源用于借贷而获得的利息收入,因此也可以用贷款利率i来表示。这样自有金融资源和债权融资可以加以合并,我们设它在总融资中的比例为a,那么股权融资的比例则是1-a。可以把融资成本表示为:r=ai+(l-a)P,则该资本使用者成本可以进一步表示为 ,只有当该资本品产生的收益大于其资本使用者成本,即R>CO时,公司才开展这个项务投资。现在,引入公司所得税,由于公司所得税要对资产取得的收益按照税率r课税,所以,金融资源使用者必须满足税后收益大于资本使用者成本才能投资,即(R>C0)这样,公司在决策时就要必须将税收的因素考虑到资本使用者成本中,这实际上提高了公司资本使用成本,也就是说该资产的收益R只有大于C/(1-T)时,公司才会进行投资 ,接下来,我们加入信托所得税制度中的其他规定。第一项是关于利息和股息税前扣除的规定,各国税制一般规定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而股息却不能。这样,由于利息的税前扣除,实际上降低了债权融资的成本,因此资本使用者成本将减少 ,第二项规定是关于信托投资抵免的规定。投资抵免是对资本投资的一种优惠,各国往往对公司投资于特定项目或行业进行一定的鼓励,具体做法是将投资额的一部分直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这样,公司投资于一项资本品的购置成本就会得到较大程度的降低,我们设投资抵免的比率为k,这样,资本使用成本最终就降低为 ,从而促进公司的投资。在世界各国现行的公司所得税制度中,对不同投资项目的税率、折旧政策、投资抵免政策以及利息扣除政策往往是不同的,所以,信托所得税对不同投资项目的资本使用者成本的影响是不相同的,因而信托所得税对投资的影响是非中性的。 三、实证分析:过程与结果 金融系统的良好运行是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的重要保障,而信托机构是金融资源配置的主要载体之一。对于信托业来说由于不像生产部门那样固定资产所占总资产比例较高,也不像生产部门进行生前前期准备和研究投入较多,所以我们假定金融业的在核算经营收益时没有经济拆旧或折旧不变,税收主要是通过增加交易成本和利率变动所引起的成本变化影响的,由于投资决策由税后可支配投资收益决定,因此,提高税率将减少资本的税后收益,从而可能导致纳税人以消费取代投资,即发生了税收对投资的替代效应,另外,特别是金融系统内的差别税收政策直接金融资源配置的扭曲,对于税收对投资的影响,许多学者都曾对其进行过实证分析。考虑我国信托业的制度特点和法律架构及具体的实践现实,以及数据的可获得性,模型的变量设置在吸取和引入国外有关税收影响资本成本、投资收益及资本结构的理论分析框架和模型的基础上,结合中国信托业的实际情况,作了适当的修正和完善,如信托资产,从西方的法律定义来看信托资产是委托人通过委托人与受托人签定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本从委托人转让到受托人,受托人的信托资产实质上体现了西方国家衡平法系的财产所有权,而受益权为受益人所拥有的一分为二的法律架构。而我国是以大陆法系的国家,宪法所规定的财产所有权和收益权是唯一的主体。但是信托自引入中国以来,为了强化其应用功能,淡化信托本质的法律制度的制约,结合中国的实践,对信托及信托财产的定义进行了修正和折中。 (一).研究假设 本文从根本上利用了信托本身制度的特殊性和业务的灵活性,结合我国的制度架构和法律体系设置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信托税收实证模型的变量。我们对模型的变量作了以下修正: 1、信托资产作为负债,在这里我们把信托资产当作负债主要是基于研究的需要和模型设置的依据,不影响信托资产的真正概念的和内涵,它与一般公司的负债有着本质的区别,因为根据前面的分析知道二者的本质区别,但为了研究的需要不影响分析的结果。信托资产包括我国信托法规定的信托业务中的金钱、动产和不动产等,以及包括委托人出于财产管理和转移的所有资产,其收益率与银行存款利率不同。主要是因为信托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方式的灵活性及投资领域的广泛性。 2、将固有资产看作股东的股本投资。固有资产是信托公司自有的本金,虽然也是也是信托公司总资产的一部分,但是这部分资产与委托人委托给信托公司的信托资产是不一样的,它们各自己相互独立,这两部分的资产根据我国信托法的规定,在具体实践中开展的业务也是不一样,承担税负也不一样,但是为了了研究的需要,在结合国外有产要研究模型的基础上为了找到相关的确替代变量,适合模型的使用条件,我们假定固定资产作为公司股东的股本也就是作为股本的投资,主要也是为了分析的需要。 3、固有资产和信托资产作为具有投资的资本,也就是本文的金融资源。根据前面对金融资源的定义,结合分析的需要,我们直接把固有资产和信托资产作为金融资源的两个变量,固有资产和信托资也包括了金钱、有价证券及各种债券和不动产等包括在里面。 4、信托税收的环节很多,涉及税种及税率都不一样。出于本文的研究对象和研究程度需要,主要研究涉及我国的两种主体税种,即所得税和营业税(费),其它税种在理论分析中另外论述,模型主要出于数据的可获得性和实际分析需要的考虑。目前我国绝大部分信托资产都是金融信托和自益信托,一般一个信托计划期限为一年到三年,到期后信托人把信托资产本金及扣除各种费用和税款后按信托成立时签订收益率换算后再转让给受益人,受益人所获得的信托收益按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超过限定数额部分须向报缴个人所得税。基于我国目前个人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的不是很多,所以我们把个人所得税和信托资产在经营过程中除了处理信托产生所有的税负外,加上信托公司经营信托资产所得收益所产生的所得税负,还有信托公司本身为委托人管理资产获得的信托报酬承担的所得税。所得税部分主要有两部分,一是经营得信托资产的应税所得,另一部分是信托公司经营的信托报酬应税所得。本文的信托税收把信托运行过程中所产生所有税种归集为整体税负。文章中的信托变量如果不另外说明均指信托整体税负T,税率为 。 5、信托如何体现金融资源配置效率,论文吸取国外有关税收影响资源配置的理论模型中的变量 (二).数据 我们选取的数据来自中国信托业年鉴,中国银行(601988,股吧)业统计年鉴及中国证券业年鉴和国家统计局数据库以及中经网统计数据库。本文研究所用数据主要来源于2005年至2009年《中国信托统计年鉴》。所取数据为我国境内各信托公司2004年至2009年各年财务报表数据,不同信托公司在不同年份的数据构成典型的面板数据结构,我们的研究也将针对该面板数据的特点进行。我们对基础数据进行了一定处理,得出我们进行实证分析所需要数据(如将信托统计年鉴中的固有资产净利润除以固有资产净资产额,得到固有资产净资产收益率等)。以下是对下文计量模型涉及变量的说明。 (三)结果和分析 本文在模型设定过程中,结合所获得的数据,主要将各类收益率指标作为因变量,以其相关实际税率、其他收益指标、信托公司资产规模、人均利润、(固有资产)资产负债率、信托杠杆等作为解释变量,以分析这些因素对各类收益率的影响作用。此外,为控制不同年份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本文在模型中加入了年份虚拟变量。 Yield:总资产收益率,为:(固有资产净利润+信托资产利润)/(固有资产+信托资产);Prof_rate:总利润率,为:(固有资产净利润+信托资产利润)/(固有资产营业收入+信托资产营业收入); Yield_selfasset:固有资产净资产收益率,为:固有资产净利润/固有资产净资产额; Earningrate_selfasset:固有资产总资产收益率,为:固有资产净利润/固有资产额; Yield_truasset:信托资产权益收益率,为:信托资产利润/信托资产权益; Earnratio_selfasset:固有资产营业收入利润率,为:固有资产利润/固有资产营业收入; Earnratio_truasset:信托资产营业收入利润率,为:信托资产利润/信托资产营业收入; Opertax_rate:总营业税率,为:(固有资产营业税金及附加+信托资产营业税金及附加)/(固有资产营业收入+信托资产营业收入); Inctax_rate:固有资产所得税率,为:利润表中所得税/固有资产净利润; Opertaxrate_self:固有资产营业税率,为:信托企业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固有资产营业收入; Feerate_tru:信托资产费用比率,为:信托项目营业费用/信托资产营业收入; Opertaxrate_tru:信托资产营业税率,为:信托项目营业税金及附加/信托资产营业收入; Size:信托企业规模,为:信托企业资产总额(固有资产与信托资产之和,取log); Lprof_cap:人均净利润,为人均利润取log;信托资产规模。信托资产信托资产规模是否影响其预期收益率的高低,不同的研究有不同的观点。,为促进大规模产品的营销,信托公司可能会适当提高其产品的预期收益率,该研究以2003年发行的信托资产样本,验证了信托资产规模与预期收益率的正相关性,但是相关程度并不高。李旸(2006)在研究信托资产收益率影响因素时,没有提到信托资产规模这个因素。本文认为,信托资产信托资产的信托资产规模越大,使用这些信托资产投资时产生的规模效益就会越大,因此投资收益率应该随着信托资产规模的增大而提高;此外,类比IPO定价中新股的上市收益与其信托资产规模呈正相关关系,信托公司提高预期收益率来促进大规模产品的营销也就非常有可能;综合以上两方面考虑,信托资产信托资产的预期收益率应该随着信托资产规模的增大而提高。 Asset_liabratio:(固有资产)资产负债率,为:固有资产负债/(固有资产-固有资产负债); DEratio:信托杠杆,为:信托资产/固有资产; Dum06:虚拟变量,当年份为2006年时取1,否则取0; Dum07:虚拟变量,当年份为2007年时取1,否则取0; Dum08:虚拟变量,当年份为2008年时取1,否则取0; Dum09:虚拟变量,当年份为2009年时取1,否则取0; Asset_ equity和Asset_claims:信托资金运用方式。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是指信托公司通过发行信托资产而获得信托资金后,将以哪种方式(如贷款、股权投资)来使用这些资金,而不是指信托资金的投资领域(如基础设施、工商企业)。现阶段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主要有贷款、证券投资、股权投资、受益权转让、信贷资产受让、融资租赁等。,并以2002下半年和2003全年发行的信托资产作为统计对象,得到债权型产品的平均收益率为4.1%,股权型产品的平均收益率为4.73%,以此验证信托资金运用方式对预期收益率的影响。李旸(2006)以2005年发行的信托资产为对象,计算出信托资金各种运用方式下的平均收益率(如表2所示),也验证了信托资金不同运用方式下确实存在不同的收益率水平。笔者认为,信托资金运用方式的不同,意味着所面临的投资风险不同,与此相对应的预期收益率也应该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具有股权性质(如股权投资、受益权转让)的资金运用方式对应的预期收益率较高,而债权性质(如贷款、信贷资产转让)的资金运用方式对应的预期收益率较低。然而本文的研究重点主要是分析信托税收对信托资产收益率的机制,所以对于信托资产不同的使用方式对信托运行的成本及税收负担程度也不同的。 根据以上思路,结合现有数据,本文设定以下计量模型: 1.固有资产部分分析 (1) Yield_selfasset =a0 +a1 Opertaxrate_self +a2 Inctax_rate +a3 Earnratio_selfasset +a4Size+a5Lprof_cap+a6Asset_liabratio+a7Deratio +a8 DUM06+a9 DUM07+a10 DUM08+a11 DUM09 +ε1 (2) Earningrate_selfasset=b0+b1Opertaxrate_self+b2Inctax_rate+b3 Earnratio_selfasset +b4Size+b5Lprof_cap+b6Asset_liabratio+b7Deratio +b8 DUM06+b9 DUM07+b10 DUM08+b11 DUM09 +ε2 (1)式以固有资产净资产收益率为因变量,以固有资产营业税率、固有资产所得税率、固有资产营业收入利润率、信托企业规模、人均利润、(固有资产)资产负债率、信托杠杆以及年份虚拟变量为解释变量,主要关注固有资产营业税率和固有资产所得税率对固有资产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即关注回归系数a1和a2。 (2)式以固有资产总资产收益率为因变量,解释变量同(1)式,同样主要关注固有资产营业税率和固有资产所得税率对固有资产总资产收益率的影响,即关注回归系数b1和b2。 2.信托资产部分分析 (3)Yield_truasset =c0 +c1 Feerate_tru +c2 Opertaxrate_tru +c3 Earnratio_selfasset +c4 Earnratio_truasset +c5 Size+c6 Lprof_cap +c7 DEratio +c8 DUM06+c9 DUM07+c10 DUM08+c11 DUM09 +ε3 (4)Earnratio_truasset=d0+d1Feerate_tru +d2 Opertaxrate_tru +d3 Earnratio_selfasset +d4 Yield_truasset +d5 Size+d6 Lprof_cap +d7 DEratio +d8 DUM06+d9 DUM07+d10 DUM08+d11 DUM09 +ε4 (3)式以信托资产权益收益率为因变量,以信托资产费用比率、信托资产营业税率、固有资产营业收入利润率、信托资产营业收入利润率、信托企业规模、人均利润、信托杠杆以及年份虚拟变量为解释变量,主要关注信托资产费用比率和信托资产营业税率对信托资产权益收益率的影响,即关注回归系数c1和c2。 (4)式以信托资产营业收入利润率为因变量,以信托资产费用比率、信托资产营业税率、固有资产营业收入利润率、信托资产权益收益率、信托企业规模、人均利润、信托杠杆以及年份虚拟变量为解释变量,主要关注信托资产费用比率和信托资产营业税率对信托资产营业收入利润率的影响,即关注回归系数d1和d2。 3.信托公司整体资产分析 (5)Yield =e0 +e1 Inctax_rate +e2 Opertax_rate +e3 Prof_rate +e4 Size +e5 Lprof_cap +e6 Asset_liabratio +e7 DEratio +e8 DUM06+e9 DUM07+e10 DUM08 +e11 DUM09 +ε5 (6)Prof_rate =f0 +f1 Inctax_rate +f2 Opertax_rate +f3 Yield +f4 Size+f5 Lprof_cap +f6 Asset_liabratio +f7 DEratio +f8 DUM06 +f9 DUM07+f10 DUM08 +f11 DUM09 +ε6 (5)式以总资产收益率为因变量,以固有资产所得税率、总营业税率、总利润率、信托企业规模、人均利润、(固有资产)资产负债率、信托杠杆以及年份虚拟变量为解释变量,主要关注固有资产所得税率和总营业税率对总资产收益率的影响,即关注回归系数e1和e2。 (6)式以总利润率为因变量,以固有资产所得税率、总营业税率、总资产收益率、信托企业规模、人均利润、(固有资产)资产负债率、信托杠杆以及年份虚拟变量为解释变量,主要关注固有资产所得税率和总营业税率对总利润率的影响,即关注回归系数f1和f2。 (四)实证结果 这一节的内容我们依据信托公司与其它金融公司在运行机制及金融资产的特点区别,以及各类资产的业务所产生的实际税负分别对信托固有资产、信托资产及的收益率及影响变量进行回归分析,由于我国目前的信托业实践过程中很多业务由于涉及税收的缺失还没有开展,比如不动产信托及公益信托(公益信托有个别公司开展但数量及少,数据也相对缺少而无法进行实证分析),所以在实证分析过程中有些变量没有像前面两章分析那样全部放到模型里进行分析,主要是结合我国目前的信托实践和可获取数据的基础上进行实证分析。 1.固有资产部分 根据上文设定模型和面板数据回归方法,分别用固定效应模型(FE)与随机效应模型(RE)进行回归分析,(1)式与(2)式回归结果如表3.2所示。 (1) Yield_selfasset =a0 +a1 Opertaxrate_self +a2 Inctax_rate +a3 Earnratio_selfasset +a4Size+a5Lprof_cap+a6Asset_liabratio+a7Deratio +a8 DUM06+a9 DUM07+a10 DUM08+a11 DUM09 +ε1 (2) Earningrate_selfasset=b0+b1Opertaxrate_self+b2Inctax_rate+b3 Earnratio_selfasset +b4Size+b5Lprof_cap+b6Asset_liabratio+b7Deratio +b8 DUM06+b9 DUM07+b10 DUM08+b11 DUM09 +ε2 从实证分析结果来看,固有资产营业税率(Opertaxrate_self)无论对固有资产净资产收益率、还是对固有资产总资产收益率都没有显著的影响,这一方面可能是由于固有资产营业税征收的数额相对不大,对固有资产收益率影响程度不高,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因为营业税的征收比率相对稳定,其对信托公司固有资产收益的波动作用并不明显。而固有资产所得税率(Inctax_rate)对固有资产净资产收益率和固有资产总资产收益率均有显著的影响(在1%显著性水平下显著对固有资产净资产收益率产生影响,在5%显著性水平下显著对固有资产总资产收益率产生影响),而且回归系数为正,说明固有资产所得税率与固有资产收益率呈同向变动趋势,这可能是因为随着固有资产经营收益的增加,虽然其需缴纳的所得税款也同时增加,但增加的收益会更多,使固有资产的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收益率都以更大幅度增加。换言之,对信托公司固有资产而言,越多地缴纳所得税,越说明其经营业绩的出色,因此出现固有资产所得税率与固有资产收益率同向变动的结果。 固有资产营业收入利润率(Earnratio_selfasset)对固有资产收益率的影响并不显著,这可能是因为各信托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与资产周转率的差异较大,抵消了固有资产营业收入利润率对固有资产收益率本应存在的影响作用。信托公司规模(Size)对固有资产收益率的影响较显著,且为负,说明信托公司资产规模越大,其固有资产收益率就越低,这应是因为随着资产规模的扩大,信托公司投资项目不能与其资产规模增长同步增加,且公司管理费用增加、运作协调难度加大等各方面因素,都会导致规模越大的信托公司,其固有资产收益率相对越低。人均利润(Lprof_cap)对固有资产收益率的影响显著为正,这与收益率越高、人均收益越大的逻辑相符。(固有资产)资产负债率(Asset_liabratio)对固有资产收益率的影响显著,其对固有资产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为正,对固有资产总资产收益率的影响为负,说明(固有资产)资产负债率的上升有益于固有资产净资产收益的增加,这对信托公司的股东或所有者是有利的,但(固有资产)资产负债率的上升对固有资产总资产收益的增加不利,这对信托公司的债权人不利,也从另外一个侧面说明信托公司负债水平较高时,其固有资产部分的盈利能力不如负债水平较低的信托公司。信托杠杆(DEratio)对固有资产收益率均有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说明信托公司的信托资产越多,其能为自身创造的收益也就越大,这与现实情况相符。另外,年份虚拟变量除个别情况外,多数对固有资产收益率的影响不显著,说明本研究所涉及年份中,固有资产收益机制相对稳定。 2.信托资产部分 对信托资产部分,同样根据上文设定模型和面板数据回归方法,分别采用固定效应模型(FE)与随机效应模型(RE)进行回归分析,(3)式与(4)式回归结果 (3)Yield_truasset =c0 +c1 Feerate_tru +c2 Opertaxrate_tru +c3 Earnratio_selfasset +c4 Earnratio_truasset +c5 Size+c6 Lprof_cap +c7 DEratio +c8 DUM06+c9 DUM07+c10 DUM08+c11 DUM09 +ε3 (4)Earnratio_truasset=d0+d1Feerate_tru +d2 Opertaxrate_tru +d3 Earnratio_selfasset +d4 Yield_truasset +d5 Size+d6 Lprof_cap +d7 DEratio +d8 DUM06+d9 DUM07+d10 DUM08+d11 DUM09 +ε4 在(3)式、(4)式的回归结果中,信托资产权益收益率(Yield_truasset)与信托资产营业收入利润率相互作为解释与被解释变量的回归系数均不显著,说明这两者之间似乎并不存在较直接的相互影响关系,这可从各信托公司信托资产构成及信托资产周转率不同的角度来解释。信托杠杆(DEratio)、信托公司规模(Size)、人均利润(Lprof_cap)均对信托资产权益收益率或信托资产营业收入利润率无显著影响,说明信托资产收益率及其营业收入利润率是受其他因素影响,这有待进一步的研究。而年份虚拟变量仍是除个别情况外,并不对因变量产生显著影响,同样说明了信托资产收益及其营业利润形成机制在时间上的稳定性。 4.信托公司整体资产 在分别研究了固有资产与信托资产两部分收益的影响因素后,我们进一步研究信托公司整体资产收益的影响因素。同样根据上文设定模型和面板数据回归方法,分别采用固定效应模型(FE)与随机效应模型(RE)进行回归分析。 (5)Yield =e0 +e1 Inctax_rate +e2 Opertax_rate +e3 Prof_rate +e4 Size +e5 Lprof_cap +e6 Asset_liabratio +e7 DEratio +e8 DUM06+e9 DUM07+e10 DUM08 +e11 DUM09 +ε5 (6)Prof_rate =f0 +f1 Inctax_rate +f2 Opertax_rate +f3 Yield +f4 Size+f5 Lprof_cap +f6 Asset_liabratio +f7 DEratio +f8 DUM06 +f9 DUM07+f10 DUM08 +f11 DUM09 +ε6 在(5)式、(6)式中,总资产收益率(Yield)与总利润率(Prof_rate)相互作为解释与被解释变量,其回归系数均显著,且为正,说明这两者之间存在着较直接的正向影响关系,说明在信托公司整体资产的层面上,收益率与利润率之间具有稳定、显著、正向的相关性。 就其他影响因素而言,信托公司规模(Size)对总资产收益率的影响显著为负,对总利润率的影响在FE模型下不显著,在RE模型下显著为负,说明资产规模的扩大并不能使信托公司的收益率或利润率提高,相反,更可能会导致收益率或利润率的下降,这可从资产规模增长后管理费用增加、协调难度加大、优质投资项目供给不足予以解释。人均利润(Lprof_cap)无论对总资产收益率还是总利润率都有着显著的正向作用,说明人均利润的增加会提高信托公司的收益和利润水平,这也符合常理。(固有资产)资产负债率(Asset_liabratio)与信托杠杆(DEratio)对总资产收益率还是总利润率的影响均不很显著,说明从信托公司整体资产层面上看,负债和信托杠杆的应用并不会显著提高信托公司的收益或利润水平,因为收益率或利润率的提高归根到底是需要依靠投资项目收益率的提高、管理水平的提高来实现的。对年份虚拟变量而言,仍是对资产的收益率或利润率没有显著的影响。 四、主要结论和政策建议 信托除了财产管理的基本功能外,其演化出来的金融功能就是金融积聚和金融资源配置,信托活动和金融资源的存在是为金融资源需求的供给双方提供了广阔的投资和融资渠道,降低双方的交易成本。在市场经济中,金融资源流向高的行业和负担得起的金融工具,经济发展潜力的为业和项目,低效的产业和项是很难获得足够的金融资源,金融资源以促进社会流动的最有效的方向,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信托行业的效率水平将有经济效益的影响金融效率,鼓励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效率的基础。 1.税负过重影响信托公司的税后净利润,进而影响信托公司所提取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大小,这两项都属于信托公司的核心资本项目,其增加速度和规模直接关系到信托核心资本的比率。因而,税收负担会影响到信托自身资本积累的能力降低信托税负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信托资本充足率的提高。进一步影响信托公司的运行效率,约束信托独有的功能的进一步发挥,这制约了信托市场配置金融效率的提高。 2.信托税负过高,税制不完善,税收环节过多及重复征税,增加了资本流动成本,直接影响到投资者的投资收益,这也同样减少了社会金融资源的集聚和配置,同时也制约了信托的基本功能和应用功能的发挥,制约了资源的有效配置。 3.信托税负过高同时也增加了融资主体的融资成本,减少了用于生产活动的支出,进而直接影响企业的产出。信托税制应当尽量减少超额负担,降低效率损失。信托活动的意义在于吸引金融资源供给者积极投资和鼓励金融资源需求者获取金融资源,从提高效率的角度出发,应当从投资人和金融中介两个角度进行税负调整。就投资人来说,应当降低其金融投资所得的税负,可采取以下措施:①降低信托交易税费,如取消或降低印花税;②暂不开征资本利得税。就金融中介而言,应当降低其流转税和所得税的双重负担,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①降低营业税负担直到低于其他行业,并逐步转向征收增值税;②降低金融企业的所得税负担。另外,心理避免信托运行过程中的双重税收现象。 4.信托税收影响了信托收益的提高,增加了资本的运行成本,扭曲了资源的有效配置,制约了信托功能的发挥。金融融通是金融活动的本质,正是金融资源的融通过程促使经济资源实现优化配置,金融活动需要的是“润滑剂”而非“摩擦剂”。因此,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倾向于不征收金融流转税,即使征收流转税也是采用负担较轻的增值税,实际上,开征增值税的国家又通常对金融产品采用低税率或者干脆免税。因此,我国也应逐渐让负担较重的营业税淡出金融税制。而所得税不会对金融资源的流转过程产生影响,只对金融活动的结果发生作用,因此以所得税为金融税制主体税种是一种理想选择。 5.信托税收从短期来看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但从长期来看由于扭曲了资源的有效配置,减少了税源和税基,最终减少了政府收入,根据拉姆斯“弹性反比法则”的原理,不难推断出对信托行业课以较高的税率会导致更大的整体经济效率损失,反之课以低税则可以促进经济效率的提升,因此信托作为金融部门应享受相比其他产业部门更低的税收负担。而过于强调收入原则会造成更大的经济效率损失,据此,在金融税制中效率原则应高于收入原则,是金融税制建立与完善所应遵循的第一原则。 6. 通过实证分析的结果进一步证明了目前我国关于信托税制已有的理论研究和认识层面的成果,就是现有的研究和实践关于对构建信托税收制度应遵循的一些基本原则达成共识成果:就是根据信托运行过程中以受益人纳税、税负无增减、发生主义课税、公益信托的税收优惠原则为基础出台和完善相关税制。根据信托导管原理,受托人取得信托财产即视为是受益人取得了该财产。因而,在信托税收制度建设方面,鉴于我国已建立成熟的税收制度体系,信托税制的发展路径只能是在现有税收制度的基础上,对信托活动涉及的税收问题进行明确或补充规定,将信托税制纳入现行税制体系,逐步构建完整的信托税收制度。 参考文献: 汉斯-沃纳•斯思 资本所得课税与资源配置 赵志耘 郭庆旺译 中国财政出版社 1998 安东尼•B•阿特金森约瑟夫•E•斯蒂格利茨.公共经济学〔M].上海人民版社,1994 李青云《信托税收政策与制度研究》,中国税务出版社2006年版 韩立岩 蔡红艳 我国资本配置效率及其与金融市场关系评价研究《管理世界》2002年第1期 孙琳琳 任若恩 资本边际有效税率的测算:理论基础与中国经验 世界经济•2007年第10期 荆霞、郭庆旺等《中国资本有效税收负担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 张天民 信托税制 经济导刊2000年第4期 江 平 中国信托业的发展与法律规制,法学2005年第1期 中国税收科研代表团.日本金融税制及其启示 [J].涉外税务, 2008(6). 姒建英.信托税制的国际比较和借鉴[ J].财经问题研究, 2007(4) 周小明 信托税制的构建与金融税制的完善《涉外税务》2010年第10期 Mark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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