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私募风险捆绑俱荣俱损示信心

发布时间:2019-08-18 00:06:15


12月22日,某阳光私募通过招商银行将推出一款管理权限为5年的理财产品。在前期的路演推介活动中,该款产品重点将其“奖惩机制”作为一大卖点,在规定时间内,如果投资收益达不到前期设定的目标,管理公司则会将之前收取71%的业绩报酬贴补给投资者。如果出现净值亏损,低于0.9元,则管理公司“白干”,不收取任何管理费用,直到净值回到0.9元以上。

  3年收益达不到50%启动惩罚机制

  该产品的投资期限为5年,其中管理公司将前三年设定回报目标为50%。对于首发认购并持有满3年的客户,若第三年结束产品净值扣掉业绩报酬和管理费后没有达到1.5元(即50%的回报),则管理公司以三年来该产品累计收取的业绩报酬的71%进行有限补偿,直到客户净值达到1.5元或者赔付的业绩报酬使用完毕。

  若前三年任意一个开放期,产品扣费后净值低于0.9元,则当季投资不收取管理费,直到净值回复到0.9元以上,奖惩机制明确。

  风险捆绑俱荣俱损

  一般来说,阳光私募基金在对投资者的资金进行管理投资时,都会收取管理费和业绩报酬,行业内普遍标准为管理费2.1%,业绩报酬则是根据当时的约定,当收益达到某一个值时,管理公司开始有业绩报酬,一般来说是收20%。

  这样也就造成一个问题,当产品出现亏损时,亏的是投资者的钱,作为管理公司来说,管理费照收不误,几乎没有任何损失。

  招行贵宾财富管理中心理财经理阮肖林介绍,这款产品不再重复以往私募产品“投资者亏钱,管理公司照赚不误”的局面,而是将管理公司和投资者风险捆绑在一起,“要赚一起赚,要亏大家亏”。

  “私募基金做一款产品的动力有两个,一个是管理费,另外更重要的是业绩提成。现在有私募提出来,如果没有达到目标,他们就把业绩提成拿出来贴,如果出现10%以上的亏损,则管理费不收,管理公司白干,也说明私募自我加压的一个决心,同时从另一方面表明其对后市及管理能力的肯定。”阮肖林说。

  不过对于这样的承诺,阮肖林也建议投资者要有自己的判断,因为在2009年1月阳光私募出现首例赔付案(因2008年业绩亏损超过15%,阳光私募上海鑫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掌门人履行承诺,自掏腰包1252万元来弥补客户损失)之后,关于阳光私募赔钱倒贴的新闻经常出现。

  也许在广大投资者心目中,阳光私募应该是“绝对正收益”的代言人,“牛市赚钱、熊市不亏”是他们的口号。但实际投资过程中,私募作为证券投资信托产品,属权益类资产,需要承担较大的市场风险,因此对于私募的选择问题上,投资者不能光听承诺,主要还是要靠业绩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