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理财为何节节走高?需防范风险

发布时间:2020-08-23 05:38:15


据了解,近期信托理财收益节节走高,最高年收益率竟然接近10%。这在当前A股持续走低的情况显得颇为另类,而且当前债券等相关投资的收益也并不高。是什么导致了信托产品的收益如此之高?这是否违背了”风险与收益对等”的投资原则?

  首先,需要简单看下什么是信托理财。

  百度百科中这样介绍信托理财:”信托理财是一种财产管理制度,它的核心内容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具体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 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信托关系中的当事人有三个,即:委托人、受托人、 受益人。其中受托人是以自己的名义管理、处分财产的。其中,财产权的含义包括: 1、对财产的实际使用权; 2、获取财产收益的受益权; 3、实施对财产管理的权力; 4、对财产处分的权利。信托类理财产品是指由银行发行的人民币理财产品所募集的全部资金,投资于指定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的专项信托计划。目前,各家银行推 出的信托类理财产品主要是银行与信托公司合作,将募集资金投资于信托公司推出的信托理财计划。信托类理财产品的收益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浮动的。   收益较高、稳定性好是信托理财产品的最大卖点。比如,贷款类信托计划产品一般都是资质优异、收益稳定的基础设施类信托计划,并且大多有第三方银行担 保,在安全性方面比单纯的信托投资项目要略微高一些。同时在投资过程中,银行会不断监控、跟踪贷款的动向,从而可以最大程度上规避信托项目的投资风险。”

  从中不难看出,信托理财的本意是”委托理财”,即受托人有权利按照约定对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但是对产品的最终风险承担,该词条并没有明确的说明。而 在另外一个词条”信托”中有这么一条:”受托人应按照事先约定的信托财产的运作范围进行运作,受托人不承担由此发生的信托财产亏损。”从这个角度看,信托 关系中,受托方在按照约定进行操作的情况下,是不承担最终的亏损风险的。

  而这也需就是信托产品收益可能节节走高的真正原因。

  其次,谈下关于信托产品的保本

  既然信托本身是不保证本金的,为什么有的信托产品明确表明是保本的呢?担保。细心的投资者可以发现,很多信托产品中加入了第三方担保。即第三方通过担 保的方式来完成对投资者本金的保全。但是这里面同样蕴藏着风险,比如第三方实力和能力不够,比如本身资产实力过低,当风险真正发生时,其资产不足以弥补损 失。那是,承担的风险的可能就是投资者本人了。

  所以,笔者提醒投资者,在选择信托产品的时候,要选择一些发行机构、担保机构实力雄厚的产品。而且保本条款在信托产品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一点应该 引起投资者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