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五洲特定资产收益权流动化信托项目
发布时间:2019-08-23 02:18:15
发行机构安信信托 项目经理 产品类型 集合信托 产品状态 理财币种 人民币 投资管理类型 自主管理 发行时间 20101123 发售对象 所有 发行规模 60000万元 投资门槛 150万元 产品期限 9至24月 期限类型 预期年收益率 8.50 实际年收益率 投资方式 权益投资 资金投向 房地产 资金托管费率 销售手续费率 成立日期 成立规模 万元 收益类型 固定型 是否保本 合作机构名称 合作类型 到期日期 发行地 上海 资金运用情况 信托资金用于购买沈阳五洲商业广场3号楼商场(正常经营中)及酒店在建项目的收益权 其他相关信息 到期如信托基础资产收益不足以分配优先受益权本金及收益,沈阳五洲商业广场发展有限公司(“沈阳五洲”),母公司浙江五洲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五洲建设”)及母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五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五洲控股”)承诺以自有资金补足。
作为履约担保,五洲建设将子公司沈阳五洲60%股权质押给中信信托;沈阳五洲将商业广场3号楼商场(评估价值8.58亿元)与酒店在建工程(评估价值4.17亿元)以第一顺位抵押给中信信托,将商业广场1号楼商场(评估价值9.30亿元,含中信银行2亿元债权)以第二顺位抵押给中信信托,综合抵押率32.78%,覆盖信托本益的处置价格低于市场价55%,安全边际较大。
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洋建设”)及五洲控股实际控制人陈樟桥为信托优先受益权本金及收益的支付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编辑:信托投融资)
作为履约担保,五洲建设将子公司沈阳五洲60%股权质押给中信信托;沈阳五洲将商业广场3号楼商场(评估价值8.58亿元)与酒店在建工程(评估价值4.17亿元)以第一顺位抵押给中信信托,将商业广场1号楼商场(评估价值9.30亿元,含中信银行2亿元债权)以第二顺位抵押给中信信托,综合抵押率32.78%,覆盖信托本益的处置价格低于市场价55%,安全边际较大。
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洋建设”)及五洲控股实际控制人陈樟桥为信托优先受益权本金及收益的支付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编辑:信托投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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