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都商业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发布时间:2019-08-04 09:07:15
发行机构方正东亚 项目经理 产品类型 集合信托 产品状态 理财币种 人民币 投资管理类型 自主管理 发行时间 20101124 发售对象 所有 发行规模 19800万元 投资门槛 100万元 产品期限 18至24月 期限类型 预期年收益率 实际年收益率 投资方式 股权投资 资金投向 房地产 资金托管费率 销售手续费率 成立日期 成立规模 万元 收益类型 固定型 是否保本 合作机构名称 合作类型 到期日期 发行地 武汉 资金运用情况 通过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资金19,800万元,对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项目公司武汉北都商业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其中9,800万元用于对北都商业的增资,剩余信托资金计入北都商业资本公积。信托资金在信托期满后,北都商业公司将缩减注册资本至增资前的水平,即人民币10,000万元,信托资金退出。 其他相关信息 a. 南国置业实际控制人许晓明为北都商业公司减资或回购的履约责任和信托收益的实现提供连带保证;
b. 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南国置业的1.04亿限售流通股中的5,000万股,为北都商业减资及回购和信托收益的实现作质押担保;
c. 对股权质押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实时监控南国置业及北都城市广场的运作情况,一旦发现南国置业出现无法支付信托本金及收益的情况出现,通过司法程序将南国置业股权过户到我公司名下,并对信托计划进行3个月延期,待该股份解禁期满后,通过二级市场抛售变现。
d.为防范股票质押的市场风险,我公司设置了50%的警戒线,即当连续3个交易日内,低于警戒线时,南国置业需在t+3个交易日内,追加股票质押或追加保证金,使其满足45%的质押率。如果南国置业未按期追加股票质押或保证金,我公司有权通过司法程序将南国置业股份过户到我公司名下,在二级市场上实现变现。
(编辑:信托投融资)
b. 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南国置业的1.04亿限售流通股中的5,000万股,为北都商业减资及回购和信托收益的实现作质押担保;
c. 对股权质押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实时监控南国置业及北都城市广场的运作情况,一旦发现南国置业出现无法支付信托本金及收益的情况出现,通过司法程序将南国置业股权过户到我公司名下,并对信托计划进行3个月延期,待该股份解禁期满后,通过二级市场抛售变现。
d.为防范股票质押的市场风险,我公司设置了50%的警戒线,即当连续3个交易日内,低于警戒线时,南国置业需在t+3个交易日内,追加股票质押或追加保证金,使其满足45%的质押率。如果南国置业未按期追加股票质押或保证金,我公司有权通过司法程序将南国置业股份过户到我公司名下,在二级市场上实现变现。
(编辑:信托投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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