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信托发展方向浅析

发布时间:2019-08-07 20:16:15


现阶段信托发展方向浅析
时间:2003-11-26 8:32:38 来源:信托网 作者:李秋平 进入2001年,以《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为标志,中国信托业开始步入规范运行的轨道,相关的法律法规环境也渐趋完善。这为信托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但信托业在我国的发展毕竟时间短,发展不成熟,仍存在着诸多政策、法律等方面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信托公司在当前环境下如何适应外部条件、准确定位以发挥自身优势、寻求适合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模式是发展我国信托业的重要现实问题。
一、现阶段影响信托业快速发展的主要问题
一)外部环境不断改善,但仍存在制度滞后和定位不明确等问题
自第五次清理整顿和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来,全国的信托投资公司陆续推出了一系列信托产品,为国内的资产管理市场增添了一道风景。但信托业在发展过程中仍然面临诸多障碍和困惑。
首先是定位不明确。央行《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办法》规定了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00份合同的限制,银发[2002]314号《关于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则进一步明确“对任意一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在其存续期间的任一时点,接受受托人的资金信托合同总份数不得超过200份(含200份),每份信托合同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万元(含5万元),一份信托合同只能接受一名委托人的委托”,该通知还规定“同一信托投资公司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不得同时运用于同一个法人或同一个独立核算的其他组织”等限制。从央行的规定来看,显然是希望信托产品定位于成熟的机构投资者,这与目前的国情不甚吻合。使信托公司与证券公司、银行等其他机构在经营上处于非常尴尬的处境。不但影响了信托业的主要资金来源,也抑制了民间投资者对信托的需求。
其次,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信托产品的核心竞争优势就在于其产品设计上的灵活性和多变性。在此过程中不能与现行明确的法律法规完全合拍的情况经常会出现,,,这就大大压制了信托产品的创新性,信托的核心竞争优势无法发挥,反过来又回到传统业务上,与银行、证券公司等进行初级层面上的产品竞争。因此,制度的滞后不但严重影响信托业的快速发展,而且也间接导致了信托公司无法明确定位。
(二)信托品种单一,虽然整顿后信托公司回归本业的信托市场空间已经打开,但真正能够运用全新的金融工具,按照市场导向和社会需求开发和创新的信托产品还不多。已发行的主流产品品种单一,尚未有一家具有鲜明特色的信托公司。
三)竞争环境不规范
为满足民间小额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商业银行推出了业务不受限制的“多方委托贷款业务”,证券公司也正积极研究集合理财计划。这就使信托公司作为一个法定的信托业务机构,介入信托市场有着种种限制,而作为非主体的银行和券商介入信托业务却不受政策限制。
二、信托的比较优势
信托产品的核心竞争优势就在于其产品设计上的灵活多变以及多样化的投融资经营模式。
我国目前采取分业经营的金融体制,在对信托业规范管理的同时,也对信托业“金融超市”的特色带来一定约束,但分业经营的管理模式对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也同样具有约束效应。相比之下,信托业由于其经营范围的广泛性,产品种类的多样性,经营手段的灵活性和服务功能的独特性,可以对不同种类的市场需求和服务对象,通过信托品种的创新设计、组合运用,对信托财产和自有资金采取出租、出售、贷款、投资、同业拆放、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全方位满足各类市场需求,具有极明显的综合优势。
与其他金融机构比较,只有信托投资公司在当前的法律环境下,可以脚踩三只船,同时转战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产业市场,同时具有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以及经济咨询等多项法定业务服务职能。在完善和活跃资本市场,缓解投资与融资之间的供需矛盾,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方面,信托投资公司的作用无可替代。
三、在目前制度框架下信托发展的方向分析
信托业存在的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就可得到解决和完善的。因此,对信托公司而言,如何适应环境争取最大限度的发展是最重要的。
根据目前的政策法律环境和竞争环境,信托业的发展方向可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一)在资金信托方面,避开证券信托投资,开发与实业相关联的信托产品,充分发挥信托公司在资本市场的综合优势。
在目前情况下,可以同时直接参与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产业市场的唯有信托公司,因此,开发与实业相关联的信托产品尤其是基础设施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可以充分发挥信托公司在资本市场的综合优势。国家和地方基础设施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分为公益项目、公共项目和特许经营项目,其中第三类项目投资周期适中,短期收益明显,有现金流保证,属政府专属或特许经营的项目,非常适合以信托的方式进行操作。以投资于实业经济方向的专业资金信托(如以高速公路、桥梁收费权或经营权等为投向的专项资金信托;以环保产业为投向的专项资金信托;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经营权为投向的专项资金信托等)其他金融机构无法涉足,是信托投资公司树立信托品牌、提高信托市场占有率的捷径,也是与实业经济的最佳结合点。
二)在资金来源方面,坚持社会闲散资金和机构投资资金并重
我国居民储蓄余额规模巨大,八次降息和利息所得税的开征,使得银行储蓄回报已十分低下,因此抓住这一难得历史机遇,大规模推出个人资金集合信托和个人财产管理信托,充分发挥信托投资公司专家理财的优势,在这一段个人资金投向的真空期中,迅速扩大信托投资公司的影响,提升公司信誉,扩大市场占有份额,确立长期竞争的优势,进而确保公司业务开展所需资金有充足的来源保障。
三)积极参与政府投融资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投融资体制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推动社会经济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从总体情况看,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目前尚缺乏多元化的资金融通机制,导致社会资金大量闲置的同时,城市建设、企业发展等资金需求存在大量缺口。而信托理财范围的广泛性,使其能够为政府、企业及市民提供全方位的金融和财务服务。
四)产业基金
基于政策面的有力支撑,信托公司可以直接发起、设立投资基金。可以说基金业务是信托公司最典型、最规范、最具前景的业务,同时也是汇集金融高科技成份最多的业务。
许多信托投资公司目前已参股基金管理公司(严格讲是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因此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今后公司应把业务重点放在产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的组建和管理上,并充分整合现有机构资源,尽快培养和建立一支基金管理专家队伍,挖掘滨海新区资源,联合行业巨头,探讨与外资合作,捕捉高成长型企业,在较短时间内,将该业务作大作强。
五)重视和发展投资银行业务
我国信托业虽然也受到分业经营的限制,但信托固有的特点使其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一定的混业特征,与投资银行业务的复杂性相适应,这种混业特征使信托在投资银行业务可开展上具有比较优势。
四、结论
目前国内信托业虽然存在种种的问题和障碍,但其成长和发展的环境却在不断成熟和完善。因此,对于信托业来说,更重要的是任何在既定的和发展的条件下适应环境、创新发展更具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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