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业发展亟需战略规划
发布时间:2019-08-12 14:50:15
战略
“一法二规”颁布以来信托投资公司的市场实践表明,中国信托市场潜力不可低估,从战略上对信托投资公司未来三至五年发展进行规划非常必要。一方面从宏观和长远角度设计信托产品、培育市场,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和市场选择机会;另一方面从制度上进行创新,为信托制度在中国的本土化开辟新的道路,这对信托投资公司而言十分重要。如果我们对此缺乏战略考虑,我们可能错过发展的历史机遇,可能面临新的经营危机,为此可能付出新的代价。
战略考虑首先要求我们对信托投资公司的制度安排必须从中国宏观经济和金融体系整体情况进行长远考虑和安排,必须有利中国经济金融结构性矛盾的解决。如直接与间接融资、股票与债券市场、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结构失衡等问题。信托制度的精巧对解决上述矛盾能发挥独特的作用,这是金融市场其他制度无法取代的。
战略考虑还要求我们必须根据实际,借鉴国际经验进行大胆创新。战略实际上是一种切合实际的想象,而不是照搬照套。中国实施信托制度的条件不同于欧美,也不同于日本,现在的关键是要有战略考虑,重新认识信托投资公司在整个金融体系中的角色与定位,与银行、证券、保险、基金公司的相互关系,不要简单地将信托公司放到与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机构冲突的位置。
趋势
直到今天,美国专营的信托投资公司手中还有共同基金业务。即使是基金公司,今天也在考虑做一些非基金的信托业务。信托公司设立面向大众,主要从事货币市场、资本市场运用的信托理财账户应该说是值得研究的方向。不能因为有了基金产品,信托公司就自动放弃这一市场。
信托大众化是现代信托趋势之一,中国信托大众化之路该如何走,这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研究解决的重大现实课题。这一课题在中国又有其特别的意义。,我们的金融政策与制度设计不能不考虑大多数人的利益和需要。所谓信托大众化,实际上就是让信托成为普通百姓可以介入的东西,成为普通投资者可以参与的一类金融工具,而不仅仅限于少数富裕阶层。
信托制度在全球得到广泛发展,尤其在西方发达国家,都与信托的大众化密切相关。美国信托业务得到迅速发展,最重要的突破是共同基金的崛起,使投资信托成为普通家庭的储蓄工具。在日本则由于贷款信托制度的实施,使信托进入了大众化时代,从而在金融市场占据相当份额。
即使在西方发达国家,中产阶级的增加也是有限的,如果信托业务仅仅局限于少数富人,信托业务不可能有今天的规模和发展。因为在经济衰退期,中产阶级情况也会发生变动,有些人可能变穷了。因此,无论从国际经验还是中国国情出发,设计大众化信托产品,,这里的关键问题是怎样总结国际、国内在这方面的经验教训,从制度设计上避开陷阱,真正满足和保护普通投资者的利益。
事实上,中国信托大众化的历程已经开始,只是迈出第一步的不是专营信托业务的信托投资公司,而是基金公司和金融市场其他主体如券商和保险机构。信托大众化需要一个相对稳定、能提供实质回报的金融市场,有一个良好的宏观政策扶持配合。(如年金信托、附公司担保债信托),对此而言,最重要的是有一个合格的信托机构,它应具备良好的理财能力,把公司的长远利益与投资者利益有效结合,,真正从治理结构、机制上解决公司不稳定的问题,解决投资者利益保护问题,避免重复发生以往金融市场曾经发生过的重大错误并给投资者、市场造成伤害,这是信托大众化需要深入研究、并从制度上找到解决办法的关键所在。
国外投行上百年合伙人制度中良好的内部约束、激励机制是否可以借鉴,国内券商内部法人治理失衡、投资连结保险产品退保风波的教训如何汲取,这些对重新走向新市场的信托投资公司都具有极其重要的实践价值。
现实
未来与现实之间并非毫无联系,把资金信托这一核心业务做好,对信托投资公司的长远发展,意义非同一般。而做好资金信托的关键是不要偏离制度安排的本原。
在现阶段,资金信托从本质上讲只适合特定投资者加入,不适合普通投资者进入。所谓特定投资者是指对风险有良好识别和承受能力的人群。资金信托募集、运用和管理的全过程都不能背离这一根本。否则,我们会犯新的错误。
当前大多数投资者和市场对此了解还非常有限,因此采取审慎的原则十分重要。国际、国内金融市场许多教训表明,,这里既有市场接受的问题,,涉及投资者利益的满足和保护。
信托投资公司只有真正把现有制度执行好,完善好,才能为资金信托由特定委托人转向不特定委托人创造条件。否则,我们没有资格开办面向大众的资金信托业务,走向新的市场、开辟新的道路。
,。,规范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异地展业、资金收付代理行为。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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