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信托法律关系中的信任
发布时间:2019-08-14 23:08:15
内容提要:一些信托法在其信托定义中强调了信托关系中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任,多数学者更是将信任看作信托设立的基础。但从人性论和信任生成途径的角度考察,委托人很难生成对受托人的真正信任。某些信托制度本身也否定了信托中存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真正信任。即使在实然层面可能存在委托人主观上的信任,但信托规则表明该信任并非信托中不可触动的要素。严格而言,信托中的信任并非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任,而是对信托制度的信任。既然如此,信托法就没有必要在立法定义中强调信托设立中的信任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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