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行所属信托投资公司撤销后原有投资项目的投资主体变更登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08 20:06:15


发布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文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局《关于银行所属信托投资公司撤销后原有投资,中国工商银行等四家银行所属的信托投资公司报销后,其债权债务由原组建该公司的银行承接;其各项投资形成的股权,能转让出去的,一律转让出去;股权一时不能转让出去的,可按公司章程或投资协议执行,但要积极创造条件转让股权。 根据上述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与银行脱钩中被撤销的信托投资公司的投资项目的投资主体,应进行变更登记,即将投资主体由信托投资公司变更为原组建公司的银行或者改建后成立的银行分支机构。。


一九九八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