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未进行计算机2000年问题信息披露的有关机构予以通报批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07 05:44:15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证监信息字[1999]29号
各有关机构:  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稳定,中国证监会已正式发文(证监信息字[1999]23号)要求各证券经营机构、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于1999年12月10日前做好计算机2000问题信息披露工作。但截至目前,仍有下列机构未按时报送和披露计算机2000年问题,现决定予以通报批评。
  通报批评的单位如下:中国对外经贸信托投资公司、北京京华信托投资公司、博时基金管理公司、嘉实基金管理公司、大成基金管理公司、富国基金管理公司、长盛基金管理公司、南京信托投资公司、南通信托投资公司、盐城信托投资公司、淮阴信托投资公司、江苏金陵期货经纪公司、江苏新纪元期货经纪公司。
  请上述公司按通知要求,从速进行信息披露,并将延迟信息披露的原因报所在辖区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