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1994年信贷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23 11:34:15
发布部门:
发布文号: 1994年4月8日 银发〔1994〕80号
、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各专业银行总行、交通银行总管理处:
根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确定的“继续整顿金融秩序,稳步推进金融改革,严格控制信用总量,,现就做好今年信贷资金管理工作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控制货币信贷总量
今年是我国金融体制转轨的重要时期。为了防止出现严重的通货膨胀,今年对各金融机构实行有条件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以严格控制信贷总量。
(一)对专业银行和交通银行等实行限额管理下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
今年,对专业银行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继续下达贷款限额,未经批准,不得突破。,分行可不再层层下达。各行总行对本系统贷款限额执行情况要加强监控,并对全行的信贷限额控制负责。,各行可结合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办法和要求,对系统内贷款限额灵活调度。
(二)对其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实行有监督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对其他银行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农村信用社继续下达贷款限额,上述金融机构应在核定的贷款限额和存贷比例内控制贷款发放。。信托投资公司今年只能吸收企事业单位的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期限在半年(含半年)以上的信托存款,并可按信托存款75%的比例发放用于流动资金的信托贷款,严禁发放固定资产信托贷款。城市信用社一、二季度贷款按存款增加额65%的比例发放,从三季度开始,按《城市信用合作社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其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要提高资产的流动性,除留足备付金外,要积极认购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各保险公司、投资规模发放贷款和进行投资外,资金运用以购买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为主。
(三)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金融机构,,还要积极调整资产负债结构,达到资产负债管理的比例要求。对此,,加强监督。
(四)政策性银行要根据“计划管理、定向用款、保本经营、自求平衡”的原则,,按照界定的业务范围发放贷款。发放贷款所需资金,要按照用款进度提前筹措,不得留有缺口。
二、严格控制固定资产贷款
,加强对固定资产贷款的管理,。
三、完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手段,进一步规范和推进货币市场发展
(一)今年,,增加再贴现和抵押贷款,并在上海试办以国债、外汇为操作对象的公开市场业务,逐步向运用市场机制进行间接调控转变。,。
(二)规范货币市场行为,发展货币市场。。要继续清理收回违章拆借。严格执行“约法三章”,防止以新的形式搞乱集资、乱拆借、乱提利率。
四、认真执行“区别对待、扶优限劣”的信贷政策,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
各银行要在严格控制信贷总量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确保国家经济发展的重点资金需要。要按照信贷原则严格掌握贷款投向。各银行在贷款使用上一是要优先支持农业生产及农副产品收购资金的供应;支持能源、交通、科技及主要工业原材料生产的发展;支持效益好的国营大中型企业和外贸出口企业的资金需要。二是对于那些边生产、边积压、产品质量差的企业;对不符合国家产业、产品政策需要限制生产的企业和产品,要从严控制贷款。三是对管理混乱、弄虚作假、虚盈实亏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对挪用流动资金贷款的企业;对用自有资产和银行贷款搞计划外固定资产投资、炒买炒卖房地产、股票的企业以及用银行贷款垫交税款的企业;对国家产业政策禁止生产的产品和无证生产国家实行许可证生产的产品等要坚决停止贷款并视情况实施信贷制裁。四是对亏损企业的贷款实行区别对待。凡还贷有保证、近期扭亏有希望,可酌情支持;凡还贷无保证、短期扭亏无望的企业,一般不增加贷款,并监督原有贷款的使用;凡资不抵债或亏损(包括潜亏)和待处理资产损失合计已超过企业资本金的企业,要停止贷款,并清收原有贷款,促其整顿、转产、合并。对于呆帐核销和停息挂帐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程序办理。
五、加强和完善信贷资金的管理,逐步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
,建立起风险责任机制和内部调控机制。,尽快完善银行的经营机制,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各银行要逐级编制并认真执行业务经营计划,对存款、贷款、资产质量、贷款周转率、费用、利润等进行严格考核,各总行要对全行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支付能力负全部责任。对于发生透支问题的,,对其上级行和经办行通报批评,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建立起对辖区内的金融机构资产状况监测制度,以促进金融机构提高资产质量和营运效益,指导金融机构资金营运,帮助金融机构落实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办法。
建立大额贷款和大额提现报告制度,各金融机构发放大额贷款和客户提取大额非工资。。各金融机构要努力防范资产风险,。
六、,严格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
,从事金融活动。各银行必须按照规定的业务范围经营,不准投资办实业、炒股票、炒房地产;政策性银行不准超出规定的业务范围经营,不准办商业性金融业务;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得从事银行业务。严禁非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对此,。
七、大力组织存款,增加信贷资金来源
各金融机构要通过提高服务质量,运用先进吸储工具,大力组织和吸收存款,以扩大信贷资金来源,保证国民经济发展的合理资金需要。,不准用擅自或变相提高利率等不正当手段拉存款。,对违反利率管理规定的金融机构和当事人,要严肃查处。
八、
。
,,确保资金不流失。,今年起不再增加其他专项贷款。专项贷款支持的续建项目所需的建设资金从收回的专项贷款中解决。,一律不得贷款支持新开工项目。
九、上海、深圳两市贷款限额管理实行过渡办法
上海、深圳两市的贷款限额,、深圳市分行,。人行两市分行要做好辖区内信贷限额监控工作,并负责组织辖内金融机构认购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券。两市信贷资金管理仍按原办法执行。
,今年专项贷款规模按去年实际水平控制,由深圳市分行在总行下达的限额内安排。
原各计划单列市信贷计划资金管理体制和办法不变。
十、加强调查统计和分析研究工作
,为金融决策和开展业务提供服务。要按照规定和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上报各种报表和调研情况,积极监测经济、金融运行状况并及时提出分析报告。
今年,各银行要围绕各项改革措施的实施有重点的开展调查研究,主要内容有:财税、金融、投资体制改革后,企业、地方以及社会资金的分配和流量的变化对银行货币、信贷的影响;专业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变面临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有哪些薄弱环节,如何解决;,怎样解决;外汇体制改革后对外贸出口和国际收支平衡有什么影响;如何防范乱集资、乱拆借、乱提利率、超业务范围经营和擅自提高利率等。对宏观调控有重大影响的问题,各银行要密切关注、及时反映
发布文号: 1994年4月8日 银发〔1994〕80号
、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各专业银行总行、交通银行总管理处:
根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确定的“继续整顿金融秩序,稳步推进金融改革,严格控制信用总量,,现就做好今年信贷资金管理工作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控制货币信贷总量
今年是我国金融体制转轨的重要时期。为了防止出现严重的通货膨胀,今年对各金融机构实行有条件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以严格控制信贷总量。
(一)对专业银行和交通银行等实行限额管理下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
今年,对专业银行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继续下达贷款限额,未经批准,不得突破。,分行可不再层层下达。各行总行对本系统贷款限额执行情况要加强监控,并对全行的信贷限额控制负责。,各行可结合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办法和要求,对系统内贷款限额灵活调度。
(二)对其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实行有监督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对其他银行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农村信用社继续下达贷款限额,上述金融机构应在核定的贷款限额和存贷比例内控制贷款发放。。信托投资公司今年只能吸收企事业单位的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期限在半年(含半年)以上的信托存款,并可按信托存款75%的比例发放用于流动资金的信托贷款,严禁发放固定资产信托贷款。城市信用社一、二季度贷款按存款增加额65%的比例发放,从三季度开始,按《城市信用合作社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其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要提高资产的流动性,除留足备付金外,要积极认购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各保险公司、投资规模发放贷款和进行投资外,资金运用以购买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为主。
(三)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金融机构,,还要积极调整资产负债结构,达到资产负债管理的比例要求。对此,,加强监督。
(四)政策性银行要根据“计划管理、定向用款、保本经营、自求平衡”的原则,,按照界定的业务范围发放贷款。发放贷款所需资金,要按照用款进度提前筹措,不得留有缺口。
二、严格控制固定资产贷款
,加强对固定资产贷款的管理,。
三、完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手段,进一步规范和推进货币市场发展
(一)今年,,增加再贴现和抵押贷款,并在上海试办以国债、外汇为操作对象的公开市场业务,逐步向运用市场机制进行间接调控转变。,。
(二)规范货币市场行为,发展货币市场。。要继续清理收回违章拆借。严格执行“约法三章”,防止以新的形式搞乱集资、乱拆借、乱提利率。
四、认真执行“区别对待、扶优限劣”的信贷政策,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
各银行要在严格控制信贷总量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确保国家经济发展的重点资金需要。要按照信贷原则严格掌握贷款投向。各银行在贷款使用上一是要优先支持农业生产及农副产品收购资金的供应;支持能源、交通、科技及主要工业原材料生产的发展;支持效益好的国营大中型企业和外贸出口企业的资金需要。二是对于那些边生产、边积压、产品质量差的企业;对不符合国家产业、产品政策需要限制生产的企业和产品,要从严控制贷款。三是对管理混乱、弄虚作假、虚盈实亏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对挪用流动资金贷款的企业;对用自有资产和银行贷款搞计划外固定资产投资、炒买炒卖房地产、股票的企业以及用银行贷款垫交税款的企业;对国家产业政策禁止生产的产品和无证生产国家实行许可证生产的产品等要坚决停止贷款并视情况实施信贷制裁。四是对亏损企业的贷款实行区别对待。凡还贷有保证、近期扭亏有希望,可酌情支持;凡还贷无保证、短期扭亏无望的企业,一般不增加贷款,并监督原有贷款的使用;凡资不抵债或亏损(包括潜亏)和待处理资产损失合计已超过企业资本金的企业,要停止贷款,并清收原有贷款,促其整顿、转产、合并。对于呆帐核销和停息挂帐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程序办理。
五、加强和完善信贷资金的管理,逐步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
,建立起风险责任机制和内部调控机制。,尽快完善银行的经营机制,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各银行要逐级编制并认真执行业务经营计划,对存款、贷款、资产质量、贷款周转率、费用、利润等进行严格考核,各总行要对全行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支付能力负全部责任。对于发生透支问题的,,对其上级行和经办行通报批评,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建立起对辖区内的金融机构资产状况监测制度,以促进金融机构提高资产质量和营运效益,指导金融机构资金营运,帮助金融机构落实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办法。
建立大额贷款和大额提现报告制度,各金融机构发放大额贷款和客户提取大额非工资。。各金融机构要努力防范资产风险,。
六、,严格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
,从事金融活动。各银行必须按照规定的业务范围经营,不准投资办实业、炒股票、炒房地产;政策性银行不准超出规定的业务范围经营,不准办商业性金融业务;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得从事银行业务。严禁非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对此,。
七、大力组织存款,增加信贷资金来源
各金融机构要通过提高服务质量,运用先进吸储工具,大力组织和吸收存款,以扩大信贷资金来源,保证国民经济发展的合理资金需要。,不准用擅自或变相提高利率等不正当手段拉存款。,对违反利率管理规定的金融机构和当事人,要严肃查处。
八、
。
,,确保资金不流失。,今年起不再增加其他专项贷款。专项贷款支持的续建项目所需的建设资金从收回的专项贷款中解决。,一律不得贷款支持新开工项目。
九、上海、深圳两市贷款限额管理实行过渡办法
上海、深圳两市的贷款限额,、深圳市分行,。人行两市分行要做好辖区内信贷限额监控工作,并负责组织辖内金融机构认购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券。两市信贷资金管理仍按原办法执行。
,今年专项贷款规模按去年实际水平控制,由深圳市分行在总行下达的限额内安排。
原各计划单列市信贷计划资金管理体制和办法不变。
十、加强调查统计和分析研究工作
,为金融决策和开展业务提供服务。要按照规定和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上报各种报表和调研情况,积极监测经济、金融运行状况并及时提出分析报告。
今年,各银行要围绕各项改革措施的实施有重点的开展调查研究,主要内容有:财税、金融、投资体制改革后,企业、地方以及社会资金的分配和流量的变化对银行货币、信贷的影响;专业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变面临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有哪些薄弱环节,如何解决;,怎样解决;外汇体制改革后对外贸出口和国际收支平衡有什么影响;如何防范乱集资、乱拆借、乱提利率、超业务范围经营和擅自提高利率等。对宏观调控有重大影响的问题,各银行要密切关注、及时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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