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状告律师侵犯网络著作权

发布时间:2019-08-12 04:50:15


律师事务所侵犯网络著作权一案。

  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朱寿全是原告。他在诉状中称,自2004年12月22日至2006年3月17日甚至以后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被告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采取不劳而获的不正当竞争手段,在其网站页面“法律在线”项下的“公司法在线”、“婚姻法在线”、“合同法在线”、“劳动法在线”和“知识产权在线”等栏目中,从结构设置到栏目具体文章内容,以及有关材料的选择、编排等方面,完全复制、抄袭、剽窃了原告个人网站中的相关内容。朱寿全认为这侵犯了他因网络著作权所享有的相关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也扰乱了律师市场管理的正常秩序,属于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原告和被告网站上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000元人民币等。

  据朱寿全律师介绍,起诉前他的代理律师曾向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发过律师函,考虑到都是律师界同行,希望能息事宁人协商解决此问题,但未果。

  据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