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转载是否侵权 专家称须符合著作权免费使用

发布时间:2020-06-02 09:06:15


  “慧聪网”因转载《中国青年报》所刊载的217篇文章,近日被中国青年报社告上法庭。网络转载新闻是否构成侵权,目前法律虽尚无具体规定,但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显东认为:“可取决于转载行为是否符合著作权的‘免费使用’规定,若符合就不会构成侵权。”

  “慧聪网”涉嫌非法转载 中国青年报社起诉

  2011年4月,中国青年报社发现北京慧聪建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所有的“慧聪网”网站在未经许可,并且亦未支付报酬的情况下,非法转载了《中国青年报》刊载的文章217篇。

  中国青年报社认为“慧聪网”非法转载的侵权行为,严重损害了其合法权益,,,并判令其支付赔偿金及诉讼费。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悉,,这些案件都已审结,多数案件以调解结案,其余案件均以“慧聪网”败诉而告终。

  网络转载新闻是否侵权 取决于著作权“免费使用”

  有人认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时事新闻并不能成为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因此慧聪网转载《中国青年报》的新闻报道,并不构成侵权。

  中国政法大学李显东教授则对此解释道:“一则时事新闻本身并没有著作权,但是用于表达这则新闻的文字却是有著作权的。”

  然而,网络媒体转载平面媒体所刊载的新闻报道究竟是否构成侵犯权,李显东教授表示::报纸、电视、广播电台转载刊登或者播放已经发表过的时事性文章,并不构成侵犯著作权,但是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而因为网络发展太过迅速,现行的法律对于网络转载新闻是否涉嫌侵权目前尚无具体规定。”

  “不过我们还是有一个大致的判断标准,就是看网络转载新闻是否符合著作权的‘免费使用’规定(《著作权法》第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如果符合,则不构成侵犯著作权;如果不符合,就构成侵权。”李显东教授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