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OK版权使用费标准初步拟定 K歌包房每天每间拟收12元
发布时间:2019-08-10 04:36:15
尚未正式开始已经引发诸多推测和关注的向卡拉OK厅收取版权使用费问题,如今终于浮出水面:国家版权局21日起就收费标准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以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公示的收费标准为每天每间卡拉OK包房收取12元人民币。
今年以来,经国家版权局批准成立两家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加快了对卡拉OK厅收取版权使用费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在广泛调查分析和与卡拉OK经营者反复沟通后,于7月中旬向国家版权局上报了他们共同拟定的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
卡拉OK经营行业以经营场所的包房为单位,按年度缴纳卡拉OK使用音乐作品及MV作品的版权使用费。版权使用费定价标准为每间包房一天收取12元。
据此前不久国家版权局新闻发言人王自强在新闻发布会上所说,这个收费标准是两个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按照卡拉OK经营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后产生的。他特别指出,这个标准仅是收费的上限,在实际收费过程中,还可根据不同地区的差异,以及同一地区不同规模的经营对象适当调整。
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这个标准要经国家版权局正式公告后方能施行。为保证收费标准的合理性,国家版权局目前已在自己的网站上公布了这一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06年8月21日至9月20日。
提交意见的方式为:1、电子邮件方式:kalaok@ncac.gov.cn
2、传真方式:010-652127883、电话方式:010-65264622/65212788
■解释
12元:按经营总额一定比例计算
12元钱的收费标准是怎么算出来的?所收取的费用如何分配?记者采访了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屈景明先生。
据屈景明介绍,音著协原先的收费标准是根据各个KTV营业面积的不同计算的。经过调查发现,KTV对于客人的收费都是按照包间计算,而各个KTV的包间数量是固定的,而按照包间数量收取相关费用也容易操作,最终这个办法得到了唱片公司等业界的认同。
至于价格的确定标准,屈景明认为,KTV是依赖于音乐的一个产业,没有音乐就不可能有KTV。他举了例子进行比喻,在工业生产线上,原材料的比例一般在30%到50%甚至70%,而作为这个行业“原材料”的音乐来讲至少也应该在3%到5%左右。不过最终两个协会还是按照卡拉OK经营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其实际标准不超过卡拉OK经营总额的1%。据屈景明透露,实际上协会当初报上去的价格是16元,而如今最终确定下来的是12元。
■本地声音
上海下周开会确定“上海意见”
引人关注的卡拉OK收取版权费终于有了新进展,昨天国家版权局公布了具体收费标准,规定对卡拉OK企业每个包房每天收取12元,此前,本市文化娱乐行业协会也给出了自己的量化标准。对于12元收费征求意见问题,上海将于下周一召开整个行业会议,给出最终的“上海意见”。
上海曾给出量化标准
昨天晚上,,他表示,上海的100多家卡拉OK企业大大小小,性质各不相同,一些清淡的企业,平时包房的空置率一般在30%,最高时达到50%。这样“一刀切”的收费标准对部分企业来说,可能无法承担。
此外,对于卡拉OK的歌库曲目,国家版权局的收费标准是将音乐和画面的版权费合在一起。对此,朱南表示,上海整个行业在音乐著作权上,早在6年前就与音著协签订协议规定了具体收费标准,而应将音乐著作权和画面著作权分开进行收费。在该问题上,协会负责人已在两周前专程赴北京向国家版权局就卡拉OK版权使用费的收取递交了书面的“上海意见”,并建议图像权收费占版权使用费总数的合适比例应在20%左右。
KTV行业不会借机抬价
另外,针对北京钱柜涨价的消息,朱南表示,北京钱柜上调价格与国家版权局要收取版权使用费应该没有关联,他也说道,上海目前也没有一家企业会因此借机抬价。此外,记者了解到,上海行业协会递交“上海意见”是希望传达上海KTV行业的真实声音,据悉这份“上海意见”给出了非常具体的量化标准,比如说,建议KTV每间房每天收多少比较合理,里面还参照了日本等国对KTV收费的模式和标准。
朱南最后表示,市文化娱乐行业协会针对此次公布的具体收费标准,将在下周一召开整个行业的工作会议,部署上海整个卡拉OK行业的收费工作,并听取行业内各企业的集体意见,形成最终的“上海意见”。
昨天,国家版权局公示了卡拉OK版权使用费标准。。杨广立表示,文化市场发展中心只是为版权使用交易双方提供一个服务平台,不会参与版权使用费的定价。
一个月前,。杨广立表示,该系统只是搭建了一个免费的服务平台,卡拉OK产品提供者作为权利人,将作品自愿放在服务系统上,并自主定价。卡拉OK场所经营者根据价格,自主下载。这个系统中,文化市场发展中心不参与双方交易。版权使用费的收取是按照产品的点击量,不点击不收费。,,阻止不健康或非法的卡拉OK产品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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