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购买母公司债券
发布时间:2019-08-29 08:54:15
其实我们在很多时候建东的公司形式除了有限责任和股份公司之外还有就是总分公司,子母公司是我们很少的一种公司分类。因为子母公司的特殊形式,现在很少有很典型的子母公司,一般都是一些小型企业与子企业这样的形式。那么子公司购买母公司债券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有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子公司购买母公司债券及其相关问题。
一、子公司购买母公司债券:
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债券的流程是母公司进行办理开户手续,订立开户合同后再开立帐户;与证券公司办理证券交易委托关系,最后证券公司在接受投资者的有效委托后,通过卫星直接传至交易所主机进行撮合成交,并且债券交易成交以后就必须进行券款的交付。
1、开户
债券投资者要进入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首先必须选择一家可靠的证券公司,并在该公司办理开户手续。
(一)订立开户合同
开户合同应包括如下事项:
委托人的真实姓名、住址、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等;
委托人与证券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同时认可证券交易所营业细则和相关规定以及经纪商公会的规章作为开户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确立开户合同的有效期限,以及延长合同期限的条件和程序。
(二)开立帐户
在投资者与证券公司订立开户合同后,就可以开立帐户,为自己从事债券交易做准备。在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开立的帐户有现金帐户和证券帐户。现金帐户只能用来买进债券并通过该帐户支付买进债券的价款,证券帐户只能用来交割债券。因投资者既要进行债券的买进业务又要进行债券的卖出业务,故一般都要同时开立现金帐户和证券帐户。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投资者开立的现金帐户,其中的资金要首先交存证券商,或者证券商指定的银行,其利息收入将自动转入该帐户;投资者开立的证券帐户,则由证券商免费代为保管。
2、委托
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开立帐户以后,要想真正上市交易,还必须与证券公司办理证券交易委托关系,这是债券交易的必经程序。
(一)委托关系的确立
投资者与证券公司之间委托关系的确立,其核心程序就是投资者向证券公司发出“委托”。证券公司接到委托后,就会按照投资者的委托指令,及时传输到交易所。
(二)委托方式的分类
买进委托和卖出委托
当日委托
限价委托
撤销委托
整数委托
3、成交
证券公司在接受投资者的有效委托后,通过卫星直接传至交易所主机进行撮合成交。
(一)债券成交的原则
在证券交易所内,债券成交就是要使买卖双方在价格和数量上达成一致。这一程序必须遵循特殊的原则,又叫竞价原则。这种竞价规则的主要内容是“三先”,即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客户委托优先。价格优先就是证券公司按照交易最有利于投资委托人的利益的价格买进或卖出债券;时间优先就是要求在相同的价格申报时,应该与最早提出该价格的一方成交;客户委托优先主要是要求证券公司在自营买卖和代理买卖之间,首先进行代理买卖。
(二) 竞价的方式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价格按竞价的方式进行。竞价方式为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
4、清算和交割
债券交易成交以后就必须进行券款的交付,这就是债券的清算和交割。
(一)债券的清算
债券的清算是指对在同一交割日对同一种债券的买和卖相互抵销,确定出应当交割的债券数量和应当交割的价款数额,然后按照“净额交收”原则办理债券和价款的交割。
(二)债券的交割
债券的交割就是将债券由卖方交给买方,将价款由买方交给卖方。
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按照交割日期的不同,可分为当日交割、普通日交割和约定日交割三种。目前,深沪证券交易所规定为当日交割。当日交割是在买卖成交当天办理券款交割手续。
5、过户
债券成交并办理了交割手续后,最后一道程序是完成债券的过户。过户是指将债券的所有权从一个所有者名下转移到另一个所有者名下。基本程序包括:
(一)债券卖出方在完成清算交割后,在其现金帐户上增加与该笔交易价款相等的金额,在证券账上扣减相同数量的该种债券。
(二)债券买入方在完成清算交割后,在其现金账户上减少价款,同时在其证券账户上增加债券的数量。
二、政府债券以及金融债券:
政府债券是政府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债券。主要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券等,其中最主要的是国债。国债因其信誉好、利率优、风险小而又被称为“金边债券”。除了政府部门直接发行的债券外,有些国家把政府担保的债券也划归为政府债券体系,称为政府保证债券。这种债券由一些与政府有直接关系的公司或金融机构发行,并由政府提供担保。
中国历史上发行的国债主要品种有国库券和国家债券,其中国库券自1981年后基本上每年都发行。主要对企业、个人等;国家债券曾经发行包括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国家建设债券、财政债券、特种债券、保值债券、基本建设债券,这些债券大多对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企业、基金等定向发行,部分也对个人投资者发行。 向个人发行的国库券利率基本上根据银行利率制定,一般比银行同期存款利率高1~2个百分点。在通货膨胀率较高时,国库券也采用保值办法。
金融债券是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在我国金融债券主要由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发行。金融机构一般有雄厚的资金实力,信用度较高,因此金融债券往往有良好的信誉。
三、公司(企业)债券 :
在国外,没有企业债和公司债的划分,统称为公司债。在我国,企业债券是按照《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发行与交易、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债券,在实际中,、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因此,它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政府信用。公司债券管理机构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法》设立的公司法人,在实践中,其发行主体为上市公司,其信用保障是发债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和持续赢利能力等。
公司债券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统一登记托管,可申请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信用风险一般高于企业债券。2008年4月15日起施行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进一步促进了企业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行,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成为我国商业银行越来越重要的投资对象。
以上就是关于子公司购买母公司债券及其相关问题。子公司购买母公司的债券也是和一般的债权的购买形式是一样的,子母公司的内部操作方式比较复杂。所以现在很多的都是采用总分公司的形式。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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