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注歪风就该刹法律尊严应维护 舆论引导很重要
发布时间:2019-08-20 07:33:15
本报讯 (记者 李春)
“作为一名商标代理行业的从业人员,我要为商标局叫好。商标局此次明确表示态度并且通过媒体对外宣传,不仅维护了法律的尊严,而且澄清了一些社会公众不太清楚的问题,对商标注册和使用也具有非常现实的指导意义。”中驰(北京)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人胡宗凯说。
山东白兔商标代理公司负责人李芳向记者表示,商标法商标使用,更不用说将其作为商标进行注册了。“稍有商标法律。商标局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站向公众发表态度的方式,能够让更多关注商标的人们知道和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今后应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北京红徽商标代理事务所的廖俊铭则告诉记者,综观近年来“风起云涌”的商标拾注事件不难发现,,其最终能否获得核准注册是不言而喻的。
“对上述商标,商标局严格依照《商标法》有关规定和商标审查准则,驳回其商标申请,并及时、明确地发表观点的做法,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冷却’一些剑走偏锋的商标抢注者的热情。”廖俊铭说。
胡宗凯告诉记者,其实关于领导人姓名做商标的问题,商标局早就明确了观点。1998年,、“茅泽冬酒”作酒类名称,商标局当时就明确批复指出:“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33类酒商品上,‘江泽名’、‘茅泽冬’文字未作为商标注册。但‘江泽名’、‘茅泽冬’文字与党和国家领导人姓名谐音,以此作为洒商品的商标使用,,违反了《商标法》第八条(9)项 (注:新<商标法》第十条八项)的规定。。
胡宗凯认为,不顾法律明确规定抢注商标事件的频繁发生,反映出商标行业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应当引起人们的关注和思考。
首先,随着商标代理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部分代理机构为了眼前利益,只要申请人提出申请的商标,无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都“义无反顾”地为其代理,甚至“出谋划策”,这种不负责任的做法不仅损害了客户利益,而且对整个商标代理行业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对商标代理行业进行规范十分必要。
其次,现在媒体普遍十分关注商标新闻,但是不少媒体把注意力更多地放在吸引读者眼球上,出现了大量失之偏颇的报道,误导了公众。“媒体是社会公众了解商标法律和相关知识的重要渠道,因此客观报道、正确引导十分重要。事实上,媒体工作者只要翻翻相关法律规定,对很多事件就可以做出更客观的报道和分析。”胡宗凯说。他同时希望商标局今后能够更多地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及时澄清错误认识,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商标意识。
就在发稿前,记者有个意外发现:有——名自然人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湖井涛”商标,使用商品是酒和矿泉水,并且在网上公开叫卖,要价88万元。这名申请人甚至连广告语都想好了,结果遭到数名网友的讽刺,一名网友说:你别想钱想疯了吧;另一名网友则表示如果该商标能获得核准注册,他愿意出100000000000个亿买下。由此可见,群众的眼睛还是雪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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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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