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注与名牌

发布时间:2019-08-09 16:47:15


一飞冲天的杨利伟大概万万想不到,他的名字竟成了众多机构和个人抢注商标的香饽饽。他的家乡辽宁省绥中县更加不甘落后,将他的名字作为大白梨的商标申请注册。对此,不知飞天英雄作何感想?

笔者以为,“神舟”五号发射成功,“神舟”五号和“杨利伟”从某种意义上已成为代表中国形象的“品牌”,成为一种民族精神的象征。而众多商家一哄而上争利的行为,折射出了市场经济中某些人的浮躁、投机、贪欲。像“杨利伟”商标的品牌价值,只有跟航天沾边的产业才能体现出来,若要把它用作“大白梨”商标,显然文不对题,难道杨利伟上神舟五号之前还非得吃几个大白梨来补充营养么?如果照这种思维延伸下去,既能有“杨利伟”牌大白梨,、“李素丽”牌香烟呢?真要如此,人类社会的文明、中国人的道德精神又何从谈起!

从法治的角度上说,那些“恶意抢注”,对权益人构成威胁,是一种违反商标法立法精神的行为,会导致不公平竞争。再说名称也是一种人身权利,想要把航天员杨利伟的名字注册为商标,也得经他本人同意,否则就是一种侵权行为。从杨利伟家人否认“杨利伟”牌大白梨的情况看,杨利伟并没有授权给绥中县以他的名字注册商标。再从品牌的角度上说,世界上凡属知名商标没有一个是“抢”来的。如世界著名品牌“可口可乐”、“皮尔·卡丹”以及中国的名牌“联想”、“海尔”等,没有一个是哪位名人的大号或某个重大的事件名称,这些品牌的商标都是在长期坚持质量、信誉为上的过程中,由市场逐步认可,在消费者忠诚度基础上自然形成的。

由此也可以看出,仅靠抢注热门人物或事件的名字作商标,并不能为产品和服务带来质量上的提升,更加不能一步登天成为名牌.

编辑日期:2003-11-18

作者:丁来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