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范商标被国外抢注?
发布时间:2019-08-22 10:29:15
商标最主要的目的是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自己的品牌形象,便于消费者通过商标识别商品来源,以确保所买的产品或服务具有稳定统一的质量保证。为了确定产品的来源,商标必须能用来把自己的产品和别人的产品区别开,防止别人的产品在消费者中产生混淆。比如国产的老字号“茅台”酒,“全聚德”烤鸭店,国外公司的“可口可乐”饮料,“奔驰”汽车。消费者一看到这样的商标,就会立即联系到特定的商品或服务,和与之联系的质量和品质的保证。这样的商标就获得了品牌价值,也就是与商标联系在一起的商业价值。
一个企业要经过多年的苦心经营,不断维护其产品的质量和信誉,才能慢慢建立良好的商标形象。所以商标所有者必须时刻注意保护商标以及和商标联系在一起的商业价值。如果商标一旦被抢注,被抢注商标的企业在新市场只能放弃原商标另创品牌,或是高价回购,或是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被抢注的商标,这些都会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延缓其产品占据新市场的时间,降低市场份额。更重要的是,由于抢注的公司可能把抢注的商标用于同样或相似产品,在消费者中造成混淆,可能会影响真正拥有商标权的公司商誉。
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公司把产品卖到美国,或把服务推行到美国,中国公司商标在美国被抢注的现象越来越多见。那么如何有效的对应和防范商标在美国被抢注呢?首先需要了解美国和中国法律体系的不同。
美国商标法与中国商标法的区别
中国商标法实行的是商标注册原则,商标权的取得是依据商标法律制度的规定来申请获取。简单的讲就是,谁先按照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谁先获得商标权。
与中国商标法不同的是,美国商标法实行的是商标使用原则。美国商标法认为,商标是商业买卖中用来识别货物或服务来源的,其目的在于防止顾客对货物或服务来源的混淆,以保护买方和卖方双方的利益。商标权的获取是基于商业活动的。没有商业买卖,商标就没有存在的意义。因此,商标永远都是与商品货物和买卖联系在一起的。正因为商标的存在意义在于它的使用,美国商标法认为,先使用人应该获得商标权。所以,美国商标的取得是以谁先使用为判断标准的。
随着日益深入美国市场,中国公司越来越多地卷入到美国商标诉讼中。有鉴于此,中国公司要学习和理解美国法律与中国法律的不同,并运用这些知识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中国国旅”如何在美国夺回其商标权
中国国旅是中国最早成立的国际旅行社之一,有50多年的历史,其商标包括“国旅”,“CITS”(中国国旅的英文缩写)及其“地球图标”,在中国是驰名商标。从1991年起,中国国旅成立了美国华亚旅行社,在美国各州展开旅游服务业务。2006年,中国国旅在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中,发现一家来自美国的参展商,其全称为“中国国际旅行社(美国)有限公司”(下称美国国旅)。这家参展商的公司使用中国国旅几乎一样的名字来吸引游客使用其旅游服务从中国到美国去旅游。而且这家参展商分发的各种宣传材料和它的网站页面上都使用了和中国国旅一模一样的“地球”图形和“CITS”商标。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中国国旅发现美国国旅是一个曾经在中国做过旅游行业的个人,这个人在中国做过旅游行业,对中国国旅的商标非常熟悉。他来到美国后在加州注册成立的经营旅游业务的公司,这家公司在2003年在美国注册了中国国旅的“地球”和“CITS”商标。而中国国旅已经在全世界很多国家和地区使用了其“地球”和“CITS”商标,而且其商标在中国已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由于在美国并没有人对美国国旅注册这些商标提出异议,美国国旅在2005年获得了美国商标局授权。
在美国国旅获得了美国商标局授权的三年以后,中国国旅为了夺回自己在美9 7 3 1 2 4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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