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航费和租金

发布时间:2019-08-03 05:54:15


  【海上拖行合同】拖航费和租金

  承包型的拖航费为双方协商的一笔数额,通常由双方约定分期支付,例如,第一期在签字时支付,第二期在起拖时支付,第三期在到达目的港时支付。

  日租型的拖轮租金按双方约定的日租费率支付,通常承租人须在签订拖航合同时预付给拖轮船舶所有人约定的数额,然后,自起租之日起承租人每月按照日租费率预付30天租金一次,拖航终了两周内,按照合同条款结算。如承租人不按期交付租金,拖船船舶所有人有权撤回船舶,并对由此而产生的损失向承租人提出索赔。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被拖物不能拖至目的地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拖方可以在目的地的邻近地点或者拖轮船长选定的安全的港口或者锚泊地,将被拖物移交给被拖方或者其代理人,视为已经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