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授予专利权的申请、实用性

发布时间:2019-08-02 19:34:15


  专利法第5条: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专利法第22条第4款:实用性,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