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需要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19-08-16 07:02:15


  专利代理机构是经省专利管理局审核,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可以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专利申请或其他专利事务的服务机构。那么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需要哪些材料?

  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申请表;

  (2)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

  (3)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4)人员简历及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和离退休证件复印件;

  (5)办公场所和工作设施的证明;

  (6)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申请表;

  (2)主管该律师事务所的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同意其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函件;

  (3)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

  (4)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5)专利代理人的律师执业证、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6)办公场所和工作设施的证明;

  (7)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应当是在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或开办专利代理业务之前的6个月内出具的证明材料。

  设立专利代理机构需要哪些条件?

  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机构名称;

  (2)具有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

  (3)具有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合伙人或者股东;

  (4)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工作设施。

  (责任编辑: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