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OK联盟会员版权费将获七折优惠
发布时间:2019-08-15 14:07:15
眼看国家版权局对卡拉OK版权使用费标准进行的公示期就要结束了,卡拉OK经营者们似乎才突然醒悟过来,开始以另一种积极的态度进行“讨价还价”。昨天,记者从中国音像协会卡拉OK联盟委员会获悉,目前国内已有近千家卡拉OK加入了“联盟”,以一个统一的声音与卡拉OK歌曲版权所有者代表———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进行协商,并得到了正式回函,主动付费的卡拉OK联盟会员将享受到约为最终实施的收费标准七折的“优惠价”。
■正式收费开始后,店家均需按每店人民币2万元交纳保证金
卡拉OK联盟委员会负责人孙先生告诉记者,此前,卡拉OK经营者对于卡拉OK版权收费问题存在许多误解,有人甚至认为这是一种行政收费,以至于在国家版权局出台了公示价格后,提出要进行价格听证等要求。后来,经过经营者们自己的多方求证和有关部门的解释,他们终于明白卡拉OK的版权实际上是一种私权,其费用是买卖双方互相协商的结果,因此将关注的焦点转移到与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的谈判上来。
他说,近日在给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关于卡拉OK歌曲版权收费的建议函”中,卡拉OK联盟提出了自己的意见,要求收费不应一视同仁,主动付费的卡拉OK厅和不主动付费的卡拉OK厅应该享受不同的待遇,该意见基本上得到了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的认可。在回函中,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称,由于联盟成员主动付费的行为,协会可节省征收成本,并起到表率作用,因此经协会与有关权利人代表协商,如果主动付费的联盟会员在全国中能达到足够数量,在国家版权局公告的收费价基础上,联盟会员可享受优惠。
卡拉OK联盟与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还根据预测可能的公告标准,提出相应的优惠幅度。记者了解到,该优惠幅度约在七折左右。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还承诺,除了对联盟会员的优惠外,非联盟会员均需按国家版权局公告标准付费,特殊情况需要特殊对待的,也将不高于此优惠幅度。
据了解,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还对联盟会员的收费进行了具体规定:联盟在确定主动付费的店家后,为了避免与收费代理人重复冲突,应采取必要的保证手段,即在正式收费开始后,店家无论包房数量多少,均需按每店人民币2万元交纳保证金,协会组织的收费代理人将不再向该联盟会员收费,并负责解决该会员在歌曲版权方面的问题。而为了体现缴费的公平,协会将在正式收费开始6个月内,完成对大多数非联盟会员的收费,其收费店家数将达到全国总店家数的50%,而在协会完成以上工作后15天内,联盟会员需一次性将不足费用付清。
■发起联盟的目的是改变漫天要价的现象
据孙先生介绍,中国音像协会卡拉OK联盟委员会是在去年底开始筹备成立的,发起联盟的目的是统一声音与权利人商谈,改变其漫天要价的现象。他说,在去年底之前,全国因卡拉OK版权使用费引起的官司公诸报端的就有200多例,总体上看,大部分以卡拉OK行业败诉告终,赔钱最多的一例,卡拉OK厅因三首歌赔了6万多元。“实际上,国家版权局此次介入卡拉OK版权使用的收费问题,建立一个合理的秩序,对于业者来说是有好处的,因为唱片公司和卡拉OK是一个产业链上的两端,无论伤害哪一方都会伤及整个产业。”
他认为,目前国家版权局公示的每天每间卡拉OK包房收取12元的版权使用费标准,实际上已是在国家版权局经过与业者和权利人多方协商后的结果。“作为经营者,我们肯定希望使用费越低越好,但我们不愿意看到目前这种谈判形式的破裂,又回到权利人自行收费,漫天要价的局面。”他呼吁更多的卡拉OK企业加入到联盟中来,以数量的扩大来争取在缴费中获取更多的优惠。
■国家版权局已经收到了众多的反馈意见
昨天,记者还从国家版权局的公示热线了解到,自从公示进行后,到现在为止,国家版权局已经收到了众多的反馈意见。“意见五花八门,基本上来自全国各省市,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各种渠道反映到我们这里来。”国家版权局有关人士称,由于公示期到9月20日才结束,目前,工作人员正在对这些意见进行分类整理,公示期结束后,将由国家版权局统一对外进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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