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寒回应版权纠纷:官司可输话不能不说
发布时间:2019-08-18 15:06:15
韩寒这个名字一直和口水仗、官司联系在一起。2007年伊始,他的博客文字刚刚被中学语文考试试卷作为语法挑错范例研究,没过几天,韩寒又因与汉图文化公司的纠纷,被对方要求收回40万元人民币的预付版税。韩寒在1月11日的博客中发表了《我憋了一年的一个声明》,对此回应:这是文化公司资金运转困难,为不想出书找的借口。
韩寒在博客中称,这是他第一次输了官司。其实官司本身已成定论,但韩寒输掉官司的原因却让人心生疑惑——没看合同,草率签订。一个能和白烨、陆川、高晓松在博客中激扬文字、笑骂各方的码字高手,却连一份简单的合同都看不清楚,直到发生纠纷之后,才斥其不公。是韩寒的语文水平有限还是汉图文化公司在故意使诈?如果韩寒在博客中的辩解都是真的,为什么北京仲裁庭坚决判定韩寒违约,是韩寒的文字在缩水,还是人们的诚信在缩水?
对此诸多疑问,记者约了韩寒的专访,韩寒答应得很痛快,但是对于专访的形式,他希望以邮件的方式回复,记者笑着说:“其实你还是喜欢文字而不是口头‘谈判’。”韩寒解释说:“对采访问题,我认为文字可以说得更清楚,就像我写博客一样!”
说我违约是对我最大的侮辱
青年周末不管你是否觉得自己委屈,,有没有感觉一个玩语言文字的人居然也会被文字玩了一把,挺亏的?
韩寒:哈哈,这个问题好,我想了半天不知道怎么回答。亏说不上,因为这钱本来是他们的预付款,但是我不能接受的是我的违约。这对我是最大的侮辱。
青周:在和汉图文化口头约定时,对这部作品的内容是如何界定的?
韩:就是博客文章加上我随便给多少新作。当时我们谈的就是以博客文章为主的一本书。我还给他们加了将近1万字的新写杂文。总计文字将近10万,这还是我个人删选以后的结果,比合同规定的8万字也多了很多。
青周:合同中对书稿有什么要求的?汉图公司认为不符合要求具体指什么?
韩:他们只统计了字数,都没看稿子就开始骂我的助手。没看过稿子居然还能说不符合要求。什么意思是摆明的。
吃惊的是仲裁庭认可了两个说法
青周: 2005 年 12 月你曾经和汉图公司有过一次过节儿,那次也是他们约你出书《不死的木木》,后来同样因为没钱,撕毁了合同,既然吃过亏,为什么这次还要与其合作?
韩:是的。他们求我原谅。我心软了。他们开的条件比同期的两家出版社还要低大概十多万。但我还是愿意再相信一次。我总觉得,他们会感激我,所以会把书做得很好很漂亮很用心。但我错了。
青周:有人说汉图文化本应给你的预付款是49 万元,但实际情况只付了 40 万元,你当时没觉得有问题吗?
韩:按照道理,对待这样恶意违约过一次的公司我应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但他们说为了缓解资金压力,就一半一半,先给我 45 万元。交稿后再给另外一半。一周内他们打来了 40 万元,离合同约定的 45 万元还差 5 万元。虽然预付款还缺一笔,但我还是去交了稿子。
我的助手让他们审核了稿子,然后问他们要本来缺我的 5 万元和剩下的“交稿后支付”的另外一半。然后就发生了他们董事长陈恒六辱骂我的助手说书不出了,没钱了之类的一幕。
青周:可是北京仲裁法庭却判你违约?
韩:后来官司输是因为,他们虽然预付款没付齐,但付了大半,所以他们没有根本违约。我很奇怪,这说明难道以后所有钱付一大半就可以了?然后所谓的“交稿后”在合同里的理解,一百年后也算交稿后。仲裁庭居然支持了这两个说法。我太吃惊了。这什么世道啊。这明明是诈骗。
青周:你认为你和图书文化公司的信任以后该怎么履行?
韩:似乎交由×社会来主持公道更加公平。
我和郑渊洁不该有这么多免费文字
青周:《老徐的博客》的销量一直很受争议,有人说,点击率无法化为销量,你干吗要踩这个雷,出一本博客书?
韩:这个问题也很好。徐静蕾出博客书,她当时也对我表示过,她觉得她的第一本书应该不是这样的。但我很支持她出。因为现实的问题是,博客上的字数已经到了可以出书的程度。如果你不出,盗版也会帮你出的。况且,这是你自己的文字,爱怎样就怎样。
青周:不怕销量不好吗?
韩:我的BLOG一篇文章的点击大概是10万次,但我的一本书最少要卖50万册。这说明还有很多人是不上网只看书。对于他们,那是本新书。对于看过的,你完全可以不买,我又没逼你。
徐静蕾的书印了10万,她也不缺这钱。但凭什么只准盗版出却不准自己出呢。如果她没有把这些文字免费奉献给大家看,说有一本徐静蕾的散文书,怎么都能开到二三十万吧。
青周:那为什么要写博客,把那些文章攒起来,还可以卖个好价钱。
韩:对我和郑渊洁都面临这个问题,我们的版税和销量都很高,在随便哪一个国家,我和他这样身价的作者都不可能有这么多免费的字给读者看。因为我们是靠这个吃饭的。但因为某些原因,我们都在博客上发表文章。因为很多人等着看,觉得不写都不好意思。
青周:出一本博客书,内容大多都是公开发表过的文章,自己感觉会不会有点水?
韩:我就是怕读者觉得不够新,才主动提出在这本书里加上我最近写的一万多字的杂文,所以对于这些质疑我很想不通。
其实,就算销量不好又如何,我自己写的文字,我愿意出版,也不逼迫读者买。难道我连把我自己好心免费给大家看文字出本书也会有人看着不顺眼?可能对于很多人来说,让盗版商随便从网上下载了出一本,他们心里会很开心吧。
让我比窦娥还冤,我会比窦唯还狠
青周:你不是第一次出书了,对出版业商业欺诈也应该熟悉,况且以前《不死的木木》还吃过亏,为什么这次还不小心惹上官司?
韩:我也不知道。我从第一本书的出版就基本上直接翻到最后一页签字了。因为大家说好了,再反复看合同或者给律师我会觉得不尊重对方。可以说我傻或者法盲,但这就是我做事的风格。
最新资讯
-
11-06 0
-
08-02 1
-
08-14 1
-
09-01 1
-
08-26 0
-
08-3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