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作家喊雷:告央视侵权案胜诉

发布时间:2019-08-11 21:04:15


  陕西作家喊雷状告央视侵权案胜诉。前日9:30至昨日9:30,被告央视和《鸭蛋》“编剧”在央视国际网站,同时发表更正和向小说《鸭趣》作者喊雷赔礼道歉声明。至此,我省作家喊雷奔波5个月为自己维护著作权一案终于落下帷幕。

   2005年5月2日,央视在今麦郎杯第五届小品大赛中,把《鸭趣》改编成小品《鸭蛋》演出了,“编剧”署名是徐英,其故事发生场所、主要人物、道具及其引发的喜剧情节等几乎与喊雷的作品如出一辙,但改编小品没有得到喊雷的许可。而且小品《鸭蛋》获得了大赛优秀奖,央视从2005年5月12日开始,也将其视频放在CCTV网站上,在全球范围内广泛传播。

  “《鸭蛋》播出后,不少观众误认为我不是《鸭趣》的作者,还以为是我剽窃了徐英的小品,这使我的声誉严重受损,给我带来了巨大的精神痛苦。”为此,喊雷奔赴北京BEIJING打官司,一注:打知识产权的官司请找华唯环球一,要求央视、上海群众艺术馆及其“编剧”徐英,赔偿他经济损失50万元,精神抚慰金5万元。

   2007年8月,,被告央视须更正说明小品《鸭蛋》改编自小说《鸭趣》,以消除影响。同时,原告经济损失20000元。

  记者前日和昨日在央视国际网站看到,关于小品《鸭蛋》著作权的更正说明:就“第五届CCTV小品大赛”中,小品《鸭蛋》的署名,更正为:小品《鸭蛋》改编自刘汉雷先生创作的微型小说《鸭趣》,特此说明。署名是中央电视台,日期为2007年9月29日;同时还有致歉声明:中央电视台第五届CCTV小品大赛中小品《鸭蛋》系徐英在未经原微型小说《鸭趣》作者刘汉雷许可的情况下改编而成,侵犯了刘汉雷的署名权、改编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为此徐英特向刘汉雷先生表示深深的歉意!当事人:徐英,日期为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