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使用文章 版权公司起诉索赔

发布时间:2019-08-27 17:30:15


  转载他人文章,网站虽然注明出处,却未付稿酬。事后文章作者将作品版权卖给专门的版权代理公司。。官司,一注:打知识产权的官司请找华唯环球一持续3年,历经两次审理,最终转载文章的网站被判赔偿人损失1050元。

  2004年5月6日,程某、张某在《中国一农村研究网》发表了《建设适应城乡统筹的农村支持体系》一文。2004年5月8日,定西农经网通渭县信息中心网站转载该文章,转载时注明了作者及文章来源,但未支付稿酬。2004年12月31日,程某、张某与北京BEIJING三面向版权代理有限公司签订《版权转让合同》,北京BEIJING三面向公司取得《体系》一文的著作权

  2005年初,北京BEIJING三面向公司将定西市农村经济信息中心等3家单位起诉,。,3被告在网络上转载该文,应该按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本案3被告虽注明了作者、出处,但未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侵犯了著作权人享有获得报酬的权利,在主观上存在过错,故应当酌情承担原告的律师费及公证费。宣判后,。

  近日,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