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原创作品可免费进行版权保护登记

发布时间:2019-08-09 02:04:15


  8月30日下午,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主持召开了自治区作品登记座谈会,记者了解到,今后新疆原创作品都可免费进行的版权保护登记,这将有利于著作权人更好地保护作品版权。 

  据了解,可登记的作品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重点是新疆民族工艺美术作品、旅游工艺品、玉石雕刻、陶土艺术作品等)、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据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统计,自1995年新疆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工作以来,年作品登记量从个位数已逐步增长到300多件,登记作品的种类也从文字作品拓展到美术、音乐、工艺品、策划方案等方面。

  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版权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作品登记工作既是版权保护工作的重要环节,更是著作权人确定权利归属,维护自身权益的“绿色通道”,如果不及时登记版权,一旦作品被盗用,举证将非常困难。

  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应该提交的材料包括:

  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权利归属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作品样本(可提交纸质或电子媒介),作品说明书(主要包括创作意图、基本内容、独创性三方面,作者签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来源:亚心网 作者:任春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