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版权使用费”出招护正版

发布时间:2019-11-20 06:18:15


日前,国家版权局将中国电影著作协会(影著协)上报的《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标准》和《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转付办法》予以公示,将“正版收费”引向一个“借机敛财”的口水风浪之中。

影著协法定代表人、理事长朱永德公开透露,“2011年1月1日起,将首先向网吧、长途汽车收取电影作品著作权使用费。”这一消息更是大大刺激了网吧经营者、网吧消费者、法律专家等群体的敏感神经,他们“口诛笔伐”的对象也从“影著协”逐渐扩大到收费平台的运营方,如“北京中录网尚公司”。

但令人诧异的是,作为电影作品著作权的权利人电影制片方却在这场“口水战”中集体失语,这个问题实际“折射出中国电影界急切地需要回报,但是盗版铺天盖地。这种做法对中国的产业来说是可以的,但对国外公司来说是违法的。”国际知识产权联盟主席埃瑞克·史密斯称。

十四亿“网吧版权费”

按照国家版权局公示的收费标准,网吧每天的电影作品著作权使用费为:电脑总量×网吧每小时收费标准×7.5%。,自1996年以来,全国网吧机时费平均价格从最初的20元/小时,逐渐下降到目前的2元/小时左右,网吧经营进入微利时代,全国网吧总量高达13.8万家。

2元/小时网费的7.5%即为0.15元/台,若按顾客在网吧观看电影的比例占20%计算,全国“网吧版权费”年收入可达14.58亿元;若按每家网吧的电脑数为150台估算,则每家网吧每年需交纳版权使用费8100元,全国13.8万家网吧总共可收取11.18亿元。

这个收益听起来并不算特别高,影著协理事长朱永德愿意顶着“借机敛财的骂名”来推行,其决策主要基于一个判断:在“十二五”期间,如果中国电影不拓展影院之外的收入,将会错过最佳发展良机。“网络将会发展成第一或第二的电影市场,关键在于能否把版权费收回来。”朱永德对媒体说,“我们计算过,这个费用只占网吧营业额的4.68%,连5%都不到,不会影响网吧的生存,也不存在网吧涨价的问题。”

幕后推手的“口水战”

实际上,从网吧下刀,破解“电影版权”难题也不失为明智之举。相关机构统计数据表明,中国网吧影视盗版率已经达到89.4%,“行业内的惯用做法是,网吧雇用一两个专职人员,通过服务器大量下载免费电影,建立和更新电影数据库,提供给网吧消费者免费观看。”广州海珠区一家中型网吧负责人杨先生向记者坦言。

问题是,“在其他国家,像这种在网吧或大巴收费的事情是权利人自己做。中国则是由一个协会来统一收取,而不是按照节目量来收,这种做法对中国的产业来说是可以的,但是对国外的公司来说是违法。”国际知识产权联盟主席埃瑞克·史密斯日前接受中国媒体采访时如是说。

而朱永德一句“将聘请地方上‘有人脉关系’的人员进行收费”更是触动网民大众的敏感神经,于是,人们开始挖掘“谁是有人脉关系”的人。

一名自称为“我是朱江”的网友在新浪发表博文写到,“这个影著协是如何被操办出来的呢?,网尚投资,成立一个公司叫做中录网尚。也就是说,以后网尚的销售人员的员工牌就全部换成了‘影著协执法大队’的证件。”

很快,影著协版权运营部副主任幺敏站出来澄清,“中录网尚只是我们的合作伙伴之一,协会并未全权委托他们在全国各地代为收费,国产电影网吧数字发行平台只是他们(中录网尚)推出的一款产品,协会也没有强行要求网吧必须安装中录网尚的设备。”

而网尚公司的广东区高管李先生则向南都记者解释,“影著协在广东确实委托网尚收费,但在上海、江苏等省份的合作伙伴可能是网尚,也可以是网乐、中凯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