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文化创新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产业

发布时间:2019-08-30 15:55:15


。《建议》于2010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建议》共分12个部分,分别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坚持扩大内需战略,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强社会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加快改革攻坚步伐,;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起来,为实现“十二五”规划而奋斗。
  《建议》提出,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和灵魂,是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的强大力量,,弘扬中华文化,建设和谐文化,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充分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
  《建议》指出,推进文化创新。适应群众文化需求新变化新要求,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使精神文化产品和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立足当代中国实践,传承优秀民族文化,借鉴世界文明成果,反映人民主体地位和现实生活,提高文化产品质量,创作生产更多思想深刻、艺术精湛、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精品。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创新文化生产和传播方式,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增强文化发展活力。
  《建议》提出,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坚持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以农村基层和中西部地区为重点,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基本建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加强重要新闻媒体建设,重视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建设、运用、管理,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传播能力。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在政府引导下发挥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和战略投资者,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增强多元化供给能力,满足多样化社会需求,,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加强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创新文化“走出去”模式,增强中华文化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提高竞技运动水平,振奋民族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