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晓宏:不及时移除未授权作品百度文库要担责

发布时间:2019-08-24 18:33:15


2月25日15时,、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就著作权及版权保护等相关热点话题与网友在线交流。在谈及盛大文学起诉百度文库所引发的版权纠纷事件时,阎晓宏评价说,依据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当版权作品未 经许可被上传至互联网,,百度文库应该根据通知内容及时移除未经授权的作品,如果没有及时移除,就要承担法律责任。这是国家版权局有关负责人首次对这一事件作出官方评议。

网络搜索服务商要明确“避风港”规则的限制

阎晓宏在评议盛大文学与百度文库间的版权纠纷时表示,要依据我国《条例》中有关规定,看是否适用。在《条例》第二十三条中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服务对象提供搜索或链接服务,在接到权利人通知书后,根据本条例规定断开与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链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明知或者应知所链接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权的,应当承担共同侵权责任。”这被知识产权界称为是对网络搜索服务商“避风港”规则的限制,也是网络搜索服务商是否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关键。如果权利人及时向百度文库发出了通知,百度文库就应该及时移除未经授权的作品,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国家版权局非常关注这一事件,已经责成北京市版权局受理这起纠纷并进行调查,同时要求北京市版权局把调查结果向国家版权局报告,以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