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示范:成都的努力
发布时间:2020-04-13 18:29:15
信息来源:成都日报
创意产业其核心价值在于创造性和创新性,是基于创作者个人创意的一种智力成果,而版权正是主体对其创造性劳动成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所享有的垄断权力。
版权转化是版权价值的根本。
而在版权向产业转化的过程中,行政与司法的双轨保护、服务体系的全面构建至关重要。
2009年11月,深冬。
陈尽静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辛苦创作了2年,尚在萌芽中还未印刷成册的漫画书——《妞妞淘》,居然获得了成都市版权局颁发的“2009年度首届成都出版·版权金创意奖”。
“奖,来得太意外了,醒来时,我都还在想这一切是不是真的!”对陈尽静来说,来自版权局部门的肯定,此时尤为珍贵。
在深圳一干就是8年,回到成都创业时,“心里就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搞原创作品,创造自己品牌。”尽管有着丰富的外包经验,并做好了思想准备,可陈尽静还是低估了自己创出品牌的难度。
2007年,公司正式运转。陈尽静开始四处寻找项目;2008年,一个偶然的机会,这个中年人接触到了一个可爱小女生的日记,她便以此为蓝本创作动画。“不停地修改,不停地论证,前前后后大约用了一年的时间,《妞妞淘》第一集才初成雏形。”
接下来的故事,可以容我们想象。要将版权转换为产品,首先必须寻找出版商。而一本完全没有任何知名度的书,对任何出版商来说都不敢轻易“联姻”。
从成都到广州、深圳,陈尽静带着《妞妞淘》,北上南下。“常常是杳无音信,石沉大海。”
沮丧。怀疑。振作。什么心态都有。但压力的承受度,创作者扛住了。
“版权局的这个奖,就是在这个时候,给我们‘送’过来了!”直到《妞妞淘》成功“登陆”新华文轩,并在短短几个月内,一跃登上新华文轩畅销书排行榜时,每每谈起那份肯定,陈尽静都是抑制不住的感激,真情流露……
事实上,对每一个创业者来说,陈尽静的故事都仿佛一张照片,浓缩着所有原创公司的成长之路。
每一部创意作品的背后,无不是用心血筑成,有关部门假如能够提供优良的版权服务,并及时给予版权保护,便能促使创造者缩短不必要的流程,减少过多的中间环节,尽可能提前进入版权转化程序中,促进智力成果的转化利用,孵化成“材”。
而成都,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的精髓,莫过于此。
版权保护 行政与司法双轨并行
创造与版权密不可分。一个城市对版权的保护程度直接关系着这座城市的自主创新能力。在成都,历来重视版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协调互补。
无形与有形间,看似无形的版权,有形保护却强而有力。
2010年4月。一场名为“利剑行动”的打击侵权盗版行动在全市吹响“集结号”,、净化版权产业市场环境的重要举措之一,、版权、工商、文化、,对各类侵权盗版行为实施精准打击。“一旦发现盗版,立即封存。‘利剑行动’第二天,就查封了7480张盗版光碟!”
然而,在成都,如果说“利剑行动”以及与之有异曲同工之意的“网络专项治理行动”、“盗版教材教辅专项整治行动”、,那么与之并轨同行的版权司法保护体系,自成都创建伊始,则进入了不断深化、优化、强化的通道。
2008年至今,武侯区、高新区、,成为取得包括著作权纠纷在内的知识产权纠纷。此举完善了成都市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加强了版权司法保护力度。
2009年,、行政和刑事案件统一由知识产权庭审理的“三审合一”制度和机制,以此来确保案件质量和效率,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与此同时,还面向社会公布了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侵犯红蜻蜓集团有限公司商标专用权案”、擅自使用“死海”字号不正当竞争案、“侵犯麦家小说《暗算》著作权案”等知名案件被纳入其中。
有人说,最富有竞争力的项目,需要高水平的投资环境来吸引。而投资环境高水平的一个标志就是一个城市知识产权司法的保护水准。倘若版权保障不足,原创人员在创作过程中所作的大量投资——研究、设计、制作等活动所花费的人力物力投入便难以收回。长期下去,必将严重妨碍一个城市的创意产业和产品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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