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版权代理应走联合发展之路

发布时间:2020-10-21 14:12:15


  在当今世界各国的版权贸易中,版权代理都占据着相当重要的位置,而且,其作用还会越来越显要。可以预言,我国今后的对外版权贸易,也势必会如同其他国家以及我国其他商贸领域一样,代理制将占据主导位置,并成为一种最主要的方式。换句话说,加强版权代理,对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将起到至关重要的无可替代的作用。

  大小诸侯并起的局面亟待改变

  在我国,版权代理虽然已经有近20年的历史了,但是其发展仍不尽如人意。虽然目前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对外版权代理机构有20多家,但大多经营状况不够理想,还没有形成品牌和影响力,尚缺乏在国际上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权威代理机构。现在,我国的版权代理机构多而滥:不但有国家级的、省级的,还有私人性质的和外资的,而且多为单打独斗。大多数出版社也都纷纷自己成立版权代理部门,整天盘算的是自己的“小九九”。这种局面与几千年前的春秋时期的大小诸侯并起逐鹿中原相类似。

  这种局面对我国的版权贸易带来诸多不利影响。有的国外的出版商和代理商由于缺乏中国出版最主要的版权贸易信息源,一旦需要进行版权交易时,却无从入手联系;面对众多的代理机构,孰优孰劣外商也难以选择;由于众多代理机构之间只有竞争,缺乏必要的联合,结果谁都难以做大做强。

  具有国际影响的机构联合组建

  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必须把实行代理制提到应有的高度。而要实施好代理制,关键是要走规模经营之路,逐步建立起统一开放的代理大市场,其中,首要的就是设法组建一个或几个具有国际影响的版权交易机构。对于中国来说,建立这样一个机构最便捷的办法,就是让现有的版权机构走联合发展之路。

  之所以提出这样的倡议,是基于下述理由:因为版权贸易所涉及的是一个覆盖全球的大市场,显然,仅仅凭一家一家“小而全”的代理机构单打独斗是无法开发好的,惟有走联合开发之路,组建起几个“大而全”的现代版权代理机构,才有可能打开局面,最终必然会形成参加联合的诸家俱赢的结局;反之,如果持续目前这种“小而全”的单打独斗的格局,其结果势必是,谁也做不大,谁也做不强。


 可否这样设想: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协调和相关政策的扶持下,由已经运营18年的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牵头,联合某些初具规模的版权代理机构,按照市场规律组成新的联合机构,共同开发国际版权市场;按照“五统一”的原则,面向国内外,统一经营,并实现利益共享。经过一段时间的试验,取得经验以后,再逐步扩充规模,最终建成一个或几个具有国际一流水准的版权代理机构。因为,一个机构如果没有自己的品牌,就很难走出去。如果自己都走不出去,还怎么为走出去战略作贡献呢?

  这样的机构建立起来以后,有利于对国内外客户资源的整合,有利于建立统一的网上交易平台,有利于建立更加丰富的可供对外交易的样书库,有利于外商享受到更便捷的交易信息和交易方式,也有利于提升我国对外版权贸易的整体形象和贸易成果,必将大大提高我国“走出去”的能力和水平。

  与出版单位的版权部门携手并进

  事实一再证明,我国的版权代理机构与出版单位的版权部门,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应当是相互共存的,谁也替代不了谁,只能是优势互补,共存共荣。应当看到,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主要不是竞争,更重要的应该是协作。对于出版社来说,要想把版权贸易开展得更出色,仅仅依靠自身的版权部门显然是不够的,毕竟其接触的范围窄,况且,出版社也都希望有开拓更多的对外贸易渠道,那些有实力的代理机构毕竟是其有力的支柱,显然放弃不得;对于代理机构来讲,如果与出版社的版权部门更紧密地合作,就可以使之更好地成为自己延伸的触角和依托。

  事实还表明:代理机构的能力一旦弱化,各出版社的版权部门力量就必然相对加强;反之,代理机构的能力强了,出版社版权部门的力量便可以相对减少。组建起一批实力强大的代理机构,畅通版权代理社会化之路,既对国家有利,对出版单位有利,对版权代理部门的发展更有利。

  有鉴于此,版权代理部门应当在强身健体的同时,从战略发展的高度,与出版社的版权部门建立起长期牢固而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在“走出去”的大路上携手并进。

  顺应市场变化以变应变

  还有一个当前值得业界探讨的问题,那就是,随着国际版权交易日新月异的发展,我国版权代理机构的职能与定位是否也应随之变化?绝大多数代理机构长期以来只是单一地从事版权交易,其收入所得寥寥无几,要发展壮大相当困难。现在,连一些出版单位也意识到这个问题,只卖版权所得收入甚少,所以,开始尝试着改变旧有的版权贸易方式。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的版权代理机构不能够以变应变,路可能会越走越窄。

  不妨作如下的设想:版权代理机构除了巩固并扩大已有的版权贸易业务,是否还可以尝试与出版社更紧密地联合,利用自己的优势,根据国外的需求信息,与出版社一起策划选题,共同组稿出书;可否针对外商的需求,与翻译机构联合将中文著作翻译出适应对方需求的文字作品,然后再出版外销;可否变一本一本图书对外宣传的方式,为联合众多出版社一起,共同开展对外规模宣传?这样,既可以提升宣传效果,还能扩大自身的影响力,等等。总之,只有不断创新版权交易的形式,才能求得最佳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