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版权的最后避难岛?
发布时间:2019-08-15 10:02:15
关于网络版权,最高人民法院又有新的司法解释,删除了网络使用报刊已经刊发文章可以不经授权的条款。也就是说,网络媒体要转载报刊的文章,不仅需要获得报刊的同意,而且报刊在允许网络转载文章之前,还要与著作权人达成协议。
按以往相关法律规定,网络转载可以不经过特别授权,但执行最高法院最新规定之后,网站看到报刊立即就转,可能就要承担版权风险了。
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相比,优势在于报道的及时和内容的海量,如果按法律规定,网站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报刊文章,那么,即使网站有时间和精力与作者沟通,并获得作者同意,也是不可想象的工作量,而且转载时间也将大大延缓。这样一来,网络媒体原有的优势将不复存在。
面对如此难题,网络媒体怎么办?比较直接的办法是坚持原创,但是,原创必须付酬,人力和财力对网站都是一个沉重负担。相比较而言,最好的出路是发展自已的博客。
《商业周刊》认为,blog是信息世界自从有了互联网之后最具爆炸性的事件,将会影响到各行各业--包括你所从事的行业。参与信息消费生产,是博客的最大特色,“迷你小窝“是韩国式的Blog,用户占韩国4000万总人口的三分之一,其中包括总统的女儿和影视明星,都拥有自己的个人空间。用户以功能强大的模板化个人主页为核心,结合有线和无线平台,实现了多格式、跨平台、多终端的信息共享模式。在这个博客社区,用户可以记录自己的日常生活,也可以发表或转载自己的文章,并能与朋友进行信息交流,汇集了极其多样化的图片、个性化的海量文字。
在国内互联网业,博客以及社区网站风起云涌,作为积聚人气和增强用户粘着度的最有力手段之一,网络社区已成为各大网站的必争之地。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博客社区斗牛士火了几年,最终被收购,这是博客商业运作的必然结果,也是网络媒体博客竞争的开始。前不久,雅虎耗资1000万美元,收购了美国的博客服务商MyBlogLog,看重的就是博客之间的沟通联系,以及通过链接实现博客和读者之间的交流。
博客是互联网最大的信息生产群体,也是网络媒体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原创内容源泉。留心观察新浪和搜狐的主流频道,就会发现,其原创内容大多采取个人博客,而且其比例越来越大。由于博客基本上还满足于自我推荐阶段,所以,博客利用网站的系统,源源不断提供免费内容,而自觉自愿。
下一步,网络媒体的博客竞争,将从规模转向服务,谁家的系统更稳定,功能更强大,谁就能吸引更多的注册博客,谁就能拥有更丰富的原创内容。
只要拥有强大的博客规模和海量的内容,网络媒体就不愁稿源,一方面,每天都有大量的博客更新原创内容,另一方面,许多博客常在报刊上发表作品,只要文章一见报刊,就会立即转到自己的博客。所以说,网络媒体只要把博客办好办火,就不会失去报道及时和海量内容的优势,而且可以有效规避版权风险。
问题在于,网络媒体必须善待博客,提供完美的优质服务,除了与报刊签约,也要充分尊重作者,尊重作者的版权。博客文章目前都是免费的,但网络媒体不能把博客的文章转让给第三方使用而从中谋利,否则将自断后路。
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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