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如何强制执行判决

发布时间:2019-08-12 01:04:15


  核心内容:,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它们一经确定,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强制执行。,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在院长领导下,。第二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采取重大执行措施时,应当有司法警察参加。

  如果被申请执行的财产或者被申请人在外地、,。,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在30日内还未执行完毕,。,。

  如果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都有义务按通知的规定执行。凡是无故推托、拒绝或者妨碍执行,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负法律责任。

  ①法律文书。又称执行文书。,应以法律文书为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法律文书具有执行效力: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这些法律文书必须发生法律效力,没有生效的不能作为执行的根据;法律文书还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如果只是确认或者变更法律关系的,则无需执行。

  ②法定期限。,必须遵守法定的期限,方为有效;如果超过期限,就丧失了申请执行的权利。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1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1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每次履行期限的最后1日起计算。

  ③清偿顺序。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财产所得的现金,应及时清偿债务。如果有多个申请人时,,而不采取平均分配的办法。其顺序是:首先偿还所欠申请人的工资和生活费;其次偿还所欠国家的税款;然后偿还其他债务。先满足上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再满足下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如果在同一清偿顺序内尚不能满足所有申请人要求的,则依各人债权数额的多少,按比例分配。未能清偿的债权,债务人以后偿还。

  间接执行在外国和旧中国的强制执行中,还有间接执行,即对债务人的人身加以限制。,,或者强制他为一定行为,而不能以被申请人的人身作为执行的对象和手段。只有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被申请人以暴力进行反抗,妨碍执行员执行职务时,才可以依法对他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拘留;如果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这种强制措施,并不是民事强制执行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