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股基本交易规则
发布时间:2019-12-09 14:31:15
交易品种
深圳B股和上海B股
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 , 下午1:00-3:00(北京时间)。
交易原则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成交顺序
价格优先: 较高价格买进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进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
价格卖出申报;时间优先: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价格最小变化档位
深交所为0.01 港元
上交所为0.001 美元。
交易单位
B股买数额以一手即100 股或其整数倍为单位(卖出则无此下限)。
交易方式 深市B 股交易方式分为集中交易和对敲交易。
集中交易:指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交易所集中市场交易系统达成的交易。
对敲交易:B 股
证券商在开市后至闭市前5分钟将其接受的同一种B 股买入委托和卖出委托配对后输入,经交易所的对敲交易系统确认后达成的交易。对敲交易仅限于股份托管在同一证券商处且不同投资者之间的股份协议转让。每笔交易数量须达到50000 股以上。
涨跌幅限制
与A 股一样,B 股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其中ST
股票价格涨跌幅比例为5%。股票上市首日不受涨跌幅限制。
申报限制
买卖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在价格涨跌幅限制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超过涨跌幅
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上市首日申报限制
深交所B 股上市首日无涨跌幅限制,但B 股上市首日集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150元,连续竞价的有效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5 元。上交所无此限制。
竞价时间
集合竞价:上午9:15~9:25
连续竞价:上午9:30~11:30
下午1:00~3:00
开市价(开盘价)
当日该股第一笔成交价;B 股的开盘价通过集合竞价方式产生,不能产生开盘价的,以连
续竞价方式产生。
收市价(收盘价)
为当日该股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日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T + 1 交易 B 股实行T+1 交易
T + 3 交收 B 股的清算交收也与A 股不同,B股的交收期为T+3,即在成交日后的第三日完成。在此之前,投资者不能提取卖出股票款和进行买入股票的转托管。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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