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的继承权
发布时间:2020-10-20 04:04:15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夫妻之间由于感情不合或者一些其它方面导致离婚的,这种情况在我们之间发生的很多。假如离异夫妇有一方不幸去世了,那么离异夫妇的子女还具有继承权吗?法律又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离婚财产的继承权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离婚财产的继承权
(一)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二)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二、离婚父母与子女的继承关系有哪几种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离婚父母与子女的继承关系有几种情况:
1、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继承权。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
2、养父母子女之间的继承权。子女与父母的关系是基于抚养,但离婚后子女归养父或养母一方单独扶养。
3、继父母子女之间的继承权。
三、离婚后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1、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扶养他(她)的子女,均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而父母离婚只是解除了父母的夫妻关系,并改变不了子女与父母间的血亲关系,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同样未改变,因此父母离婚不会影响子女对亲生父母的继承权。:“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2、养父母子女之间,则可以因为养父与养母的离婚,子女归抚养父亲或抚养母亲一方单独来扶养,从而使得不尽抚养义务的养父或养母的一方与原养子女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解除,因此这会导致相互继承遗产权利的消灭。
3、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也可以因继父和继母的离婚,子女归继父或继母一方单方扶养,另一方因其不继续承担扶养责任而使原来的扶养关系终止,从而导致相互继承权的消灭。
另外,如果养父母或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基本上已将养子女、继子女扶养长大成年,或接近成年或能够独立谋生,此后,即使出现了其养父母或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离婚的情况,均不影响他们之间的收养关系或扶养关系,并且也不影响他们之间的相互继承权。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离婚财产的继承权的全部内容。总的来说,父母之间的关系并不影响子女们继承的关系,这也是我们法律规定的内容,需要我们仔细去了解。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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