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常识

发布时间:2021-01-17 15:03:15


  下面主要介绍关于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常识:

  一、不登记软件著作权是否就不能取得著作权?

  软件如果不登记可以取得著作权吗?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五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由此可见,软件著作权登记与是否取得著作权没有任何的关系。

  关于著作权的取得,各国的立法中主要有两种做法:1、自动取得制度,2、注册取得制度。我国采用的是自动取得制度,即以作品的完成时间作为著作权取得的时间界限,作品完成即取得著作权,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完成并不要求是全部完成,如果是部分完成则对完成的部分享有著作权。《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五条规定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理享有著作权,正是自动取得制度的体现。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不是软件取得著作权的前提条件,软件只要完成(包含部分完成)即自动享有著作权,受法律的保护,软件著作权是否经过登记与是否可以取得著作权没有任何的关系。

  二、计算机软件是不是必须进行著作权登记?

  根据相关法规,软件著作权是否登记完全取决于自愿。

  2002年开始实施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七条规定:。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该条规定说的是“可以”,也就是说,软件著作权登记不是强制的,是否登记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自愿。

  三、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登记的是什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和转让合同登记。”根据该条规定,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范围是:1、软件著作权,2、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3、软件专有转让合同。

  四、软件著作权怎么登记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里有详细的规定,即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而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单位与个人可以直接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件著作权登记部办理,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代为申请办理,两种方式各有优劣。

  五、软件著作权登记有什么意义?

  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支付一定的登记费用的,而且登记的程序比较烦琐。不过,软件著作权登记尽管不再是强制性的要求,但是著作权登记还是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1、作为软件得到重点保护的依据

:,鼓励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依据国家法律对已经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

  2、作为税收优惠的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文件,国家对已经登记的软件将会予以重点保护,并享受有关税收、知识产权、融资、进出口、人才吸引等若干的优惠政策。

  3、作为技术出资入股

  《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计算机软件可以作为高新技术出资入股,而且作价的比例可以突破公司法20%的限制达到35%。现在有的地方更规定软件可以作价100%以技术出资的规定。不过一般都要求软件著作权应当取得登记。

  4、作为申请科技成果的依据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规定:“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应当提交《科技成果登记表》及下列材料:(一)应用技术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鉴定证书或者鉴定报告、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行业准入证明、新产品证书等)和研制报告;或者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植物品种权证书、软件登记证书等)和用户证明。”这里的登记可以理解为著作权的登记,其他部委也有类似规定,以软件申请技术成果应当递交软件登记证书。

  除此之外,软件著作权登记还有更为现实的意义,就是享有软件著作权证明作用。软件由一系列的代码组成,称为源代码,其可以无限制的复制。软件著作权所保护的是源代码,一般认为谁持有源代码,谁即是著作权人。由于源代码的可复制性,不象复制纸质材料那样可以区分原始与复制件,假使源代码保密不严,就很难区分著作权人。如果尽早进行著作权登记,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这就是初步的权利证明,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主张软件权利的有力武器,同时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的最好证据,而对方要证明《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并非真正软件著作权人,在举证上具有相当大的难度。在进行软件著作权贸易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权利证明,也有利于交易的顺利完成。